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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集资修路起纷争 法官公开清算化矛盾

来源:庆阳长安网 责任编辑:曹红娟 发布时间:2017-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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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通讯员 苟敏敏)近日,庆阳市宁县人民法院成功调处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原告刘某与被告马某等十一人均相邻居住在焦村镇玉村新农村。村部硬化路面后原被告觉得自己门前路面硬化宽度不够,因此准备自行硬化。后经大家一致同意由每户出资1500元硬化路面,并由原被告共同负责实施。硬化路面所需的水洗砂、三角石等由原告负责拉运,所收钱款及支出由被告马某负责。工程结束后,原告以被告未支付砂石款为由将马某等十一人诉至法院,被告马某以工程超支,其余被告未交清超支款且原告未交清1500元的出资款为由抗辩,其余十被告则以工程未清算为由不同意继续出资。
 
法官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由于原被告均系邻居,在硬化路面的过程中,各项款项支出未向大家进行公示,出资支出去向不明,导致原被告之间矛盾较大。为彻底解决纠纷,办案法官联系村干部之后,由村干部协助在玉村村部将原被告集中在一起进行账单公示及清算。对各项支出及工程款进行核算后,发现最终支出已超过预算,每户还需补交500元。在办案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其余住户表示愿意补交剩余钱款用于支付原告砂石款,部分被告当场履行。后原告以砂石款已清算为由向法院提交撤诉申请。一桩纠纷得以彻底解决。(庆阳市宁县人民法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