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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分居不珍惜 二婚夫妻再判离

来源:庆阳长安网 责任编辑:曹红娟 发布时间:2016-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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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通讯员 杨赵超)离婚无论对于男女,都是人生最大的挫败和伤痛之一。因此,离婚之后,很多人都会因第一次婚姻的失败,而总结经验教训,然而,并非所有的再婚夫妻都能够对第二次婚姻有所珍惜。近日,庆阳市宁县法院审结一起再婚夫妻的离婚纠纷。
 
陶某(男)与云某(女)均系再婚,2009年经人介绍相识不久便登记结婚。双方各自带着与前配偶的子女共同组成了一个五口之家,婚后未生育子女。然而好景不长,由于双方婚前缺乏足够的了解,感情基础薄弱,婚后不到一年,云某便带其与前夫生育的女儿小娟外出不归,陶某多方寻找未果,遂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女儿小娟由云某抚养。
 
经审理,法院认为,原、被告均系再婚,并在民政部门登记,婚姻关系合法有效。双方分居时间较长,夫妻感情确已破裂,陶某离婚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应予以支持;女儿小娟因长期随云某生活,宜由云某抚养。因此,法院依法判决准予陶某与云某离婚,女儿小娟由云某抚养,陶某有探视的权利。(庆阳市宁县人民法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