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庆阳长安网
责任编辑:曹红娟
发布时间:2016-08-15
本网讯(通讯员 杨赵超)雇人打井,不料却发生意外,最终,因赔偿问题,主雇双方对簿公堂。近日,庆阳市宁县法院调解了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
赵某与杨某属同村居民,今年4月28日,赵某与付某受雇在杨某家中打井。不料,由于打井用的铁水桶横梁错位,装满泥土的水桶坠入井下,砸到井下作业的赵某腰部,致赵某严重受伤。意外发生后,杨某将被告送至医院,住院28天后出院。事后,赵某与杨某、付某就医疗费及其他费用的赔偿问题,在亲友的说和下没有达成一致意见,于是赵某便将杨某诉至法院,要求处理。
受理案件后,法官多次上门入户,走访当事人双方及付某,并查看事发现场及劳动工具等,考虑到双方本是同村,虽然杨某是雇主,但赵某与付某在作业过程中未能按照要求做好安全防范,存在过错,且赵某受伤后杨某积极送其医治,并先期支付部分医疗费用。现在仅仅是剩余部分费用达不成一致意见,如果简单判决很可能造成“案结情尽”,于是决定“以判促调”的方式处理此案,先按期开庭,明理释法,之后多次运用 “面对面”、“背靠背”的方式为双方做工作,最终促使双方达成协议,由主雇三方共担责任,诉讼双方握手言和。(庆阳市宁县人民法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