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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闹市劫持公交车获刑7年

来源:西部商报 责任编辑:李婷 发布时间:2014-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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闹市劫持公交车狂飙连撞17辆车,庆阳男子张某劫持公交制造惊魂22分钟。3月28日记者从庆阳市西峰区法院获悉,该案嫌疑人张某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一审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年。

2013年3月2日上午8时许,犯罪嫌疑人张某在北大街康寿路西口附近,乘坐由南向北方向行驶的车号为甘M·237XX号1路公交车。该车于8时50分到达终点站城北广场,待其他乘客下车后,张某冲上车立即掏出随身携带的单刃刀威逼驾驶员交出车钥匙下车后,便驾驶被劫公交车沿北大街向南驶去。沿路犯罪嫌疑人张某共撞坏包括所劫持的公交车在内的各类车18辆,总计受损价值近20万元。

2013年12月16日,庆阳市西峰区检察院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张某提起公诉。法庭上张某表示,他作案的时候头脑不清醒,控制不了自己的行为,现在他很后悔希望能从轻判处。而张某的代理律师认为,张某的行为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法院审理查明,2013年8月22日兰州大学第二医院司法鉴定所鉴定结论显示,张某在作案时有偏执性精神障碍,认识和控制能力下降,可酌情从轻判处。2014年3月12日,西峰区法院一审判决,张某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其有期徒刑7年。(宋芳科 董小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