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庆阳长安网
责任编辑:李婷
发布时间:2015-01-26
本网讯 庆阳市华池县公安交警大队结合工作实际,针对在执勤执法过程中在安全防护细节上易出现的问题,积极制定完善具体措施,着力加强民警自身安全防护措施的落实,严防意外伤亡事件的发生,确保各项交通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是不断提高民警安全防护意识。该县交警大队高度重视,要求全体民警、协警克服麻痹思想,提高安全意识,认真细致地做好自身的安全防护工作,不断加强民警自身安全防范教育,做到安全常提、警钟常鸣、长抓不懈,以此提高民警对自身安全重要性的认识。
二是增强民警自我防护能力。该县交警大队针对民警路面管理的复杂性和特殊性,不断强化民警自我的安全防护教育训练,牢固树立安全理念、切实掌握安全程序及执勤执法中的站位、查缉工作流程、防护措施落实、防护装备使用等知识,提高防护技能水平。
三是增强民警现场安全防范意识。该县交警大队要求民警在执勤执法时,严格执行《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做好自我安全防护工作,不得随意拦截、追缉车辆,夜间查处交通违法行为时,按规定摆放发光或者反光的警告标志、警示灯、减速提示标牌、反光锥筒,事故处理民警在出警到达现场后,必须将警车按规定停放在距离事故现场较为安全的地点,开启警示灯,规范使用警戒带、反光锥筒,在将事故现场警戒区设置完毕后,再快速处理事故现场。(庆阳市华池县公安交警大队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