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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原县法院八项措施强化业务培训

来源:庆阳长安网 责任编辑:李婷 发布时间:2014-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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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通讯员 贺鑫 黄建国)为了做好法官业务培训活动,2014年以来,庆阳市镇原县法院通过充分调研、实践,力抓“八项措施”总结了一套行之有效的业务培训措施,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一是该县法院党组高度重视,制定培训方案。年初,将教育培训工作摆到重要位置,与其他工作同部署齐谋划,由政工科着手制定教育培训方案,培训工作按照计划有条不紊地持续推进。

二是落实学习制度,规范学习教育。采取组织集中学习与干警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定时定人,坚持政治理论学习与业务知识学习相并重。

三是着眼业务需求,拓宽培训内容。除鼓励并支持干警参加在职教育,提高学历层次外,还积极加强上下两级法院的业务交流,解决审判实践中的一些疑难问题;同时将现有培训内容扩展到信息化、专业化领域,提高专业水平。

四是通过网络视频积极参加上级法院举办的各种业务培训,并加大培训投入,提供参训机会,派遣法官到兄弟法院学习,吸取先进经验。

五是创新教育培训方式,加大对人民陪审员的培训力度。主要采取法官教学、案例教学和现场教学三结合的方式,对现有的58名陪审员进行轮训,有力地提高了人民陪审员的履职能力。

六是定期举办案件研讨会,选择一些比较典型、法律关系复杂、对法官办案有指导意义的案件,组织专题研讨,就案讲法,以案学法。

七是组织开展庭审评查、裁判文书评查和案件质量“三评查”活动,采取岗位练兵以及法官、书记员交叉评查的方式,互相学习,取长补短,共同提高。

八是实行量化考核,确保学习效果。每次学习培训结束后,通过座谈讨论、知识竞赛等方式检查学习效果,并将学习培训的情纳入年终目标管理考核,与干警评优选先、职级晋升挂钩,防止了随意缺课、敷衍应付等不良现象的发生。(庆阳市镇原县法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