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甘肃法制报
责任编辑:曹红娟
发布时间:2018-11-29
全国检察机关第九次“双先”表彰大会举行
甘肃省4个集体和4名个人受表彰
11月2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庆祝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暨全国检察机关第九次“双先”表彰大会,隆重表彰荣获“全国模范检察院”“全国模范检察官”称号和荣立一等功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甘肃省检察机关共有4个集体和4名个人受表彰。
当天,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朱玉等省检察院领导和全省检察机关荣获“全国模范检察院”、荣立集体一等功、个人一等功的“双先”代表在省检察院分会场参会,全省广大检察干警通过视频系统收听收看了表彰实况。
会前,朱玉亲切接见受表彰的先进代表并进行座谈,对他们取得的突出成绩和获得的崇高荣誉表示祝贺。他指出,此次受表彰的甘肃省4个先进集体和4名先进个人,是近年来全省检察机关和检察队伍中的优秀代表,为检察事业作出了突出贡献,为甘肃检察机关争了光。这是崇高的荣誉,也是新的起点,希望大家再接再厉,再立新功。全省检察机关要深入开展向先进典型学习活动,在省委和高检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践行张军检察长提出的“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十二字方针,聚焦主责主业,服务中心大局,坚持创新发展,为全省经济发展、民生改善和社会和谐稳定贡献检察力量。
据了解,此次全国检察机关“双先”表彰中,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检察院荣获“全国模范检察院”称号;平凉市崆峒区人民检察院控申科科长位海燕荣获“全国模范检察官”称号;定西市岷县人民检察院、庆阳市人民检察院民行处和白银市人民检察院案管办3个集体荣记集体一等功;古浪县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部副部长林万银,天水市人民检察院未检处主任刘红霞和肃北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刘才3名干警荣记个人一等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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