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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公安厅为“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镇原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授牌

来源:镇原县公安局 责任编辑:高睿蔓 发布时间:2020-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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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0日上午,甘肃省公安厅在镇原县公安局隆重举行城关派出所“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授牌仪式,省公安厅法制总队政委徐振兴,法制总队四级高级警长杨安劳,庆阳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张晓峰,法制支队支队长张耀华参加授牌仪式。镇原县公安局党委班子成员、机关各科室负责人、机关各办案单位法制员、法制大队及城关派出所全体民警参加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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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振兴强调,“全国执法示范单位”是全国公安执法工作的最高荣誉,取得成绩不容易,保持和发扬成绩更不容易,希望镇原县公安局班子、城关派出所及全体民警倍加珍惜,把这来之不易的荣誉保持好、发扬好,把执法示范单位的成果巩固好、发展好。


一要始终保持对公安执法工作现状的清醒认识。当前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越来越多,公安民警依法履行职责的考验和挑战不断增多,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对公安机关执法的要求越来越多、越来越高,监督公安执法活动的渠道更加畅通,方式更加多样,执法工作极易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希望镇原县公安局和城关派出所能始终保持清醒头脑,继续以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为突破口,带动全县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全面、协调、持续发展。


二要深入总结宣传执法示范单位的经验做法。要认真总结回顾近年来镇原县公安局和城关派出所在执法方面的工作,对成功经验做法,要加强总结提炼,不断完善固化为长效机制;对短板做法要及时纠正,提出更有效的措施。要采取多种形式通过媒体大力宣传、推广示范单位的经验,真正让示范单位发挥辐射作用,带动全省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向更高水平发展。


三要加强执法管理带头公正执法。作为全国执法示范单位,要带头严格依法履行职责,努力让人民群众从办理的案件和执法活动中感受到公平和正义。镇原县公安局要建立由法制部门牵头、部门警综分工负责的执法管理机制,要从执法办案单位全过程、全要素入手,切实加强对整个执法活动的监督管理。派出所要重点抓好办案的规范使用,严格落实“四个一律”要求,严格按照办案流程进行操作,严防执法安全问题发生。


四要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在更高标准、更大范围内取得成效。要保持示范单位的示范性、先进性,真正成为学、比、赶、超的样板,为全省公安机关提供可学、可用的经验。


焦新胜在表态发言中表示,镇原县公安局将以此次授牌为契机,以城关派出所为标杆,以公安部、省公安厅、市公安局的指示要求为指引,再鼓劲,再加油,再出力,始终牢记职责使命,聚焦新时代法治公安建设,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和敢于担当的勇气,在全局掀起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切实将城关派出所这张“名片”擦的更亮,将镇原县公安局执法质量和规范化建设工作抓得更紧,不断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提档升级。

    

王三泰在总结讲话中指出,荣誉是对过往工作的肯定,但更多的是对今后工作的鞭策和激励。下一步,要严格按照省公安厅“1351”总体思路和市公安局部署要求,不断改进执法方式,提升执法质量,让群众在每一起事情处理、每一起案件办理中都能够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要进一步加强主体能力建设,强化理念引导,提升能力建设段位,全力打造过硬的执法队伍。二要进一步规范监督管理机制,完善制度,强化机制,不断提升监督管理水平。三要进一步加强硬件设施建设,加快推进执法办案中心建设步伐,夯实基础保障根基,不断提升保障能力。四要进一步强化跟踪检查,织密监督体系,靠实主体责任,不断提高执法效能。五要进一步强化法制教育建设,提升法制服务水平,力争为全省、全市公安工作再造品牌、再立新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