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中部片区法院“打财断血”执行工作推进会,对西峰区法院、镇原县法院及庆阳市中院涉黑涉恶案件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工作进行督查。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杨君峰主持会议并讲话。
督查组听取了镇原县法院、西峰区法院涉黑涉恶案件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工作汇报,对两法院涉黑涉恶案件财产刑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剖析和点评指导。
杨君峰指出,“打财断血”专项执行行动是贯彻落实全国扫黑办、甘肃省扫黑办及上级法院开展“六清”行动的重要举措。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将“打财断血”专项工作作为当前的重要工作,必须明确“打财断血”工作“一把手”负责制,由“一把手”负责到底。
要始终坚持扫黑除恶与“打财断血”同步推进,在依法判处财产刑的同时,做好涉案财产的审查工作,充分考虑被执行人实际财产履行能力,切合执行实际。在查找财产方面,注重发挥与公安、社区、村委等部门的执行联动,通过实地考察被执行人家庭,走访被执行人户籍地,听取当地村干部及村民介绍,全面了解被执行人家庭成员结构及个人财产情况。鉴于多数涉案被执行人在监狱服刑无财产收入的现状,积极深入被执行人家中,向亲属释明被执行人应履行的义务以及财产刑履行有助于被执行人减刑、假释等政策法规,积极争取其亲属主动代为缴纳罚金及退赔损失,确保做到应执尽执。对于确实需要终本的案件,必须要将被执行人财产调查清楚,黑财见底,坚决防止案件终本后,遗留被执行人财产的问题,确保终本案件程序合法,经得起历史检验。对目前涉黑恶财产刑未结案件逐案自查,要举全院之力攻克,下硬手执行,既不能心慈手软,也要找对工作方法,决不能违反执行程序和办案纪律,确保在9月底前全部执行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