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公安部印发《关于命名“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的决定》,镇原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在新一轮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中,获得“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殊荣。
近年来,城关派出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活动为契机,牢固树立执法为民思想,以加强制度建设为重点,以提高民警执法素质为基础,以强化执法监督为保障,不断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民警执法素质和执法能力,切实增强了队伍凝聚力、战斗力。
革新执法理念,强化实战培训,注重岗位练兵,始终把提高民警的法律素养和执法能力作为推进执法工作的一项固本之策,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培训和练兵活动。
坚持用制度管权、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人,有效防止执法权力失控、决策失误、行为失范。积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改革要求,着力提升办案质量。
规范警务运行机制,细化和完善执法民警工作职责和工作标准,健全完善依法决策机制;大力实行案件“四级审核”制度,进行全程监督;加大警务公开力度,向事件当事人公布事件办理法律法规、办理时限和事件进展等情况,规范民警执法办案、流程,促进执法公开、透明。
此项殊荣,既是荣誉和责任,也是压力和动力。城关派出所全体民警辅警将倍加珍惜这份荣誉,以忠诚无私的信念、以恪尽职守的担当、以公平公正的理念,将这份荣誉保持好、发扬好,把执法示范单位的成果巩固好、发展好;做公正执法的楷模,带头忠诚履行职责,严格依法办案,努力让人民群众从城关派出所办理的每一起案件、开展的每一项执法活动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确保执法示范单位树得牢、树得久,经得起实践检验和群众评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