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庆阳市检察院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读书班第二次集中学习。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昇主持并讲话。
会议传达学习了《蔡奇、李希同志在中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第十一次会议上的讲话》《关于将2个问题清单纳入学查改范围的通知》及《习近平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论述摘编》部分章节内容。在家班子成员作了研讨交流。
会议指出,党中央部署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为我们开展学习教育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全体干警要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日常工作的刚性约束,融入日常工作之中,让学习教育成果切实转化为人民群众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的司法公正。
会议强调,要坚持原原本本“精学”,让学思践悟更有深度。要从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出发,切实把学习重点聚焦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上来,让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真正入脑入心。
要坚持融会贯通“活学”,让质效提升更有高度。要发挥“关键少数”作用。领导干部带头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努力形成上行下效、整体联动的良好局面。要做实为人民司法。坚决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将学习教育“成效”转化成为民谋事“实效”。要坚持“学查改”贯通。持续巩固和拓展作风建设成果,让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全市检察机关落实落细。
要坚持联系实际“真学”,让成效转化更有力度。要全面统筹兼顾。将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同深化“三抓三促”行动、主动创安主动创稳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推动作风建设与检察业务工作深度融合。要坚持开门教育。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评判,积极改进问题不足,引导全体干警树牢正确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要持续学用结合。严格对照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进一步推进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等工作,将学习教育成效转化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的实际成效,为庆阳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市检察院在家班子成员及县处级以上干部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