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结合综合执法改革和乡镇赋权增能的新形势,镇原县司法局推进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职能向基层延伸,创新性建立“统筹协调、局带所动”的县乡两级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体系,依托辖区司法所设立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阵地,延伸行政执法监督触角,发挥司法行政部门对乡镇行政执法工作的协调、指导和监督作用,确保行政执法在“阳光下运行”。
常态学法,提升行政执法能力素质
为全面提升乡镇行政执法能力素质,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坚持每月分析研判内容,针对存在的短板弱项,依托辖区司法所指导、监督乡镇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运行。以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为抓手,积极开展行政执法实务培训,严格落实“每月讲法”培训制度,定期开展相关法律知识培训。对新下沉的执法事项、轻微免罚清单、新修订的法律法规等第一时间进行培训,提升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综合能力,确保行政执法工作高效、专业,为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奠定良好基础。
精准用法,全力提升法制审核温度
结合实际准确把握“法无授权不可为”,多措并举强化用法精准化,从源头上保证行政执法行为的合法性。按照全面性、易用性和实用性原则,汇编乡镇执法常用法律法规明确“为啥干”,梳理行政执法具体职权事项明确“干什么”,编印覆盖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文书示范文本明确“怎么干”,全力破除乡镇执法无头绪短板。对行政执法关键环节和风险因素予以事先提醒,帮助行政机关查明案件事实、正确适用法律。
严格执法,全面提升执法质量效能
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有效防范办案风险,提升行政执法质量效能。印发《镇原县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规定》,为乡镇所有行政执法人员全覆盖发放,提供全面完整、内容清晰的执法指南,力争使每位执法人员都能来之即学,学之能用,用之有效。探索司法所工作人员不定期参与乡镇综合执法队执法工作,重点监督执法过程中“亮证执法”“全过程记录”等执法制度落实情况,通过“伴随式”监督方式,对执法人员的行为举止和执法程序进行全程监督,确保执法活动依法依规进行。目前,全县各乡镇柔性执法共计7件。
下一步,镇原县司法局将继续开展形式多样的“执法监督下基层”系列活动,以指导促执法水平提升、以监督促执法行为规范,全面提升我县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有力增强行政执法的权威性和公信力,大幅提升人民群众对行政执法的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