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庆阳政法网,今天是 2024年09月14日 星期六

当前位置:首页 » 公安战线

“背对背”调解变“面对面”握手言和……环县警调对接解心忧

来源:环县委政法委 责任编辑:高睿蔓 发布时间:2024-08-30
字号:A A    颜色:

“今年夏季的天气好,雨水足,地里的辣椒长势也好,加上在栽种前就和供苗商签订了辣椒回收合同,销售渠道的问题也解决了,今年一定能有个好收入。”这是家住环县山城乡老李头(昵称)近几个月一直心心念念的事。不料7月中旬发生了一件事,如晴天霹雳浇灭了他心头的这团火。

4月17日,老李头以每颗0.3元的价格向环县某农业发展公司购买了60000棵辣椒种苗,花费18000元,栽种面积20亩。因为雨水足、墒情好,地里的杂草长势也比较凶猛。为防止辣椒减产,6月15日,老李头从县城某种子经销部孙某处购买了除草剂,不料在按照孙某的指导比例喷洒几日后,辣椒枯萎、死亡达18亩左右。

事发后老李头前往该种子经销部与孙某理论,要求孙某赔偿辣椒预估损失108000元,孙某则拒绝承认辣椒死亡是因为喷洒自己除草剂导致的结果,随后,双方现场发生了肢体冲突,孙某选择了报警。出警后,民警先安抚了双方当事人情绪,平息了冲突,详细了解了事情来龙去脉。因此案涉及财产损害纠纷,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将案件移交至了县综治中心调解室调处。县综治中心受理后指派金牌调解员钟生玉负责。

接到任务后,钟生玉深知这18亩辣椒对一个农民意味着什么,便立刻电话联系双方当事人,相约次日一同前往田间查看辣椒长势。在充分掌握现场情况和双方当事人诉求后,8月5日,双方当事人约定在县综治中心调解室进行调解。

“从4月份到现在,我辛辛苦苦栽种的20亩辣椒,眼看着就要丰收,可没想到因为按照你给的配比,造成辣椒大面积枯萎死亡,而且我还签订了辣椒种植回收合同,这笔损失必须要你来赔偿……”,老李头说道。“药是从我这里买的,这是事实,但辣椒的枯萎和死亡不能因此就归咎于我吧,别人没有从我这买农药的辣椒也有死亡啊……”,孙某反驳道。双方你一言我一语,吵得不可开交。

采取“面对面”调解已无调解余地,钟生玉随即将两人分开,采取“背对背”方式重新调解。话分两路,说干就干,老钟对老李,“豆姐”对老孙,一番唇枪舌战,摆事实、讲道理,终于峰回路转,事有转机。

经过耐心思想疏导和法律解释,双方都认识到了自己存在的一些问题。最终,孙某表示愿意支付老李头33000元作为赔偿,并且当场履行,老李头也对此结果十分满意。双方现场签订了调解协议,握手言和,“一笑泯恩仇”。至此,该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得到了圆满解决。

普法指引:老李头向种子经销部购买除草剂并支付价款,双方形成了合同关系;经销部作为从事专销机构和经营者,理应知晓相关知识,为消费者选购提供产品咨询和使用指导。此次购销纠纷,消费者除草剂使用后出现辣椒大面积枯竭死亡,客观上造成了经济损失,要求经销部赔偿损失的诉求应当予以支持。在此,提醒广大农民消费者在选购和使用除草剂等农药时,应主动向农药经营者了解产品使用说明和相关知识,根据种植作物种类正确选用适合农药产品,并在经营者或其他专业人员指导下,严格按照标注使用范围、方法、剂量、技术和注意事项喷洒使用,源头避免因使用不当造成药害和此生事故,同时注意留存农药包装及相关购物凭证,一旦发生消费纠纷,及时向相关部门投诉,理性维权,依法解决揪心事、烦心事,全身心投入乡村振兴和美丽乡村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