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全省法院司法技术工作会议暨全省法院司法技术工作培训开班式在甘肃省法官学院召开。庆阳中院司法技术工作得到省法院的肯定并在会议上作交流发言。
近年来,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践行能动司法理念,认真落实最高法院关于司法技术工作部署要求和省法院“743”总体工作思路,扎实做好鉴定、评估等各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2024年截至7月31日,庆阳市两级法院共受理诉中鉴定评估案件357件,结案289件,结案率80.95%;受理暂予监外执行组织诊断案件6件,结案5件,结案率83.33%。同时,今年5月份,我院对保存在档案室历年鉴定、评估案件3000多卷宗,全部进行电子扫描、电子归档,受到省院通报表扬。
强化司法技术专业素养 全面提升业务能力
积极组织司法技术工作人员常态化学习,及时更新对外委托鉴定评估的法律规定知识和理念,确保司法技术工作质量和效率。今年,我们多次组织全体技术人员学习《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对备选机构从事司法鉴定工作的监督管理办法》《罪犯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组织诊断工作实施细则》《甘肃法院司法委托工作指引》等文件,特别是对暂予监外执行鉴定工作方面规定规则进行深入细致研究,切实提升技术人员专业素养和水平。
强化工作规范管理 严格履行规定程序
严格遵循对外委托鉴定程序,建立健全司法鉴定的监督制约机制,按照《甘肃法院司法委托工作指引》相关规定程序要求,鉴定评估案件收案后,在司法技术处2名工作人员主持下,在鉴定系统内协商选择鉴定评估机构,若协商选择不能,及时随机选定评估机构,认真做好选择机构笔录并存卷。及时通知组织双方当事人、鉴定评估机构勘查现场,严格依照委托鉴定、评估时限要求,催促鉴定评估机构出具鉴定评估报告。慎重办理暂予监外执行案件的医学诊断、法医组织诊断,严格按程序时限要求,将组织诊断意见书及时送达审判庭室,为审判执行工作提供便捷高效的司法鉴定服务。
强化联络沟通配合 积极有序开展诉前鉴定
庆阳中院技术处始终从服务工作大局出发,按照“多部门参与、集中管理、相互配合、相互监督”的原则,与审判业务庭、执行局之间相互协调、主动沟通,根据鉴定评估机构要求,及时书面通知审判执行部门,将当事人提交的资料和证据经法庭或承办法官质证后,移交给鉴定评估机构。与立案庭协作配合,认真做好法医临床类、医疗损害类、工程检测类、造价类、机动车评估类等诉前鉴定工作。督促缩短鉴定评估周期,提升鉴定评估案件质量,极大缩短了诉中法官办案的周期,缩短了审限,提高了效率,方便了群众,为审判执行工作顺利开展创造条件。
强化为民服务意识 做实日常监督管理
为保证委托事项处理过程和结果客观公正,庆阳中院技术处不断加强与纪检监察部门的联系沟通,司法鉴定工作凡是能公开的全部公开,一律采用阳光作业。监督、督促鉴定评估机构收取鉴定评估费“以标准为主,协调为辅”的收费原则,合理地收取鉴定评估费,同时杜绝代收代付。在委托鉴定评估过程中,非因工作场所、工作时间内不接待当事人、委托代理人、特殊关系人、鉴定评估机构工作人员。在评估鉴定案件的现场勘查中,为防止当事人与鉴定机构私自联系,暗厢操作,我们做到每案必跟,通知办案法官及双方当事人现场勘查,督促鉴定机构做好详细现场勘查笔录。在办理委托减刑、暂予监外执行案件鉴定工作中,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和“三个规定”有关要求办理。鉴定评估出具报告后,在委托鉴定系统上予以认真评价,严格执行办案法官“一案一评”的评价机制,对鉴定评估机构存在问题或瑕疵的,及时指出纠正。对存在程序违法、迟滞拖延、乱收费及工作质量低劣等情况的鉴定评估机构责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及时上报省法院建议对鉴定评估机构进行限制或处罚,坚决禁止与相关鉴定评估组织和人员恶意串通、弄虚做假、违规操作等行为,达到审判人员和当事人对鉴定程序、鉴定效率、鉴定质量“三满意”效果。
庆阳中院将以此次会议和培训为契机,认真落实会议精神,持续加强办理委托鉴定、评估、审计、检验等工作,抓紧办案进度,提高鉴定评估质量,全面提高在线委托案件数量和在线委托率,为审判执行工作开展提供有力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