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件普通的民间借贷案,在耗时三年的执行过程中,历经一次案件终结、两次拍卖流拍……面对执行困局,镇原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秉持“如我在执”理念,扎实做好做优执行工作。
2014年,张某因工程需要,向杜某借得资金30万元。此后几年间,张某仅归还8000元,杜某遂诉至法院。2021年,镇原县人民法院判决张某偿还杜某借款29.2万元。
2021年6月,申请执行人杜某提出强制执行申请,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在执行过程中,法官依法划拨了被执行人张某在某银行存款1.5万余元,并查明其在县城某小区有房产一套。
相关调查结果表明,张某经济状况不佳,无法拿出资金一次性偿付杜某。在法官主导下,杜某、张某就剩余27万余元案款达成分期履行和解协议,约定张某以微信转账方式,每月定期向杜某还款,直至借款还清。
为确保和解协议顺利履行,应杜某要求,镇原县人民法院将张某房产予以查封,并裁定终结该案的执行。然而,张某在向杜某支付数千元后,因故未能如约继续履行还款义务,杜某又于2023年4月提出恢复执行申请。
因张某长期外出下落不明,案件执行陷于停滞。期间,镇原县人民法院委托专业机构对被查封房产进行价格评估。2023年底,案涉房产评估报告出炉后,法官随即启动该房屋的司法拍卖程序。受房地产市场影响,尽管从第一次的51万余元降至第二次的45万余元,该处房产仍无人问津,两次拍卖均流拍。
为了让案涉标的物实现最大价值,执行法官适时调整思路,拟通过以房抵债破题。经法官多方说服,杜某表示愿意以第二次流拍价接手该房产。
此时,失联许久的张某回家了,法官第一时间联系张某,督促其履行相关法律义务。张某虽同意以房抵债,但提出异议,认为第二次拍卖定价过低,双方分歧较大,一时难以达成共识。本着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法官提出折衷方案,让张某在法院监督下,在规定时限自行处置房产,并将所得款项用于归还杜某借款。
2024年7月,到了约定执行时间,房子依然未能成功变卖,张某遂主动腾退房屋,并协助杜某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手续,杜某亦将房屋抵债后的差价打入法院执行专户。至此,此案终于报结。
据了解,自“陇东利剑2024”专项执行行动开展以来,镇原县人民法院执结案件698件,执行到位金额3432.2万元,让更多“纸上权益”变成“真金白银”,不断增强群众的司法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