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公开开庭审理苟某等六人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2023年4月起,被告人苟某、李某通过油水分离器离析出废弃油脂,将废弃油脂在锅中加热炼制除水,添加葱、姜、花椒、辣椒等调料,等待降温后倒入模具,放在冰箱冷却定型,塑封存库,作为“老油”添加进火锅汤底中向顾客售卖。庆阳市公安局西峰分局联合庆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涉案火锅店执法检查并立案侦查,被告人苟某、李某等生产“老油”432袋,向顾客销售添加“老油”的火锅汤底109份,李某、钱某将仓库和店内共计260袋“老油”进行了藏匿。一审法院根据各被告人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对各被告人依法判处三年至十一个月有期徒刑不等的刑罚。一审宣判后,苟某、李某等四名被告人不服,向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食品安全是重大的民生问题”“食品安全关系群众身体健康,关系中华民族未来”。火锅作为大众消费者普遍喜爱的餐饮方式,向火锅中添加作为“口水油”的所谓“老油”,严重影响消费者对食品卫生安全信心。
在法庭辩论后,鉴于2021年新冠疫情爆发初期被告人免费向志愿者及社会公众赠与火锅食材的公益行为,审判长对被告人当庭进行了法庭教育,告诫各被告人要深刻汲取本案教训,质量为先、以人为本,合法经营、诚信经营,以过硬品质和优异服务脚踏实地赢得消费者的信赖和支持,实现守护消费者生命健康安全和餐饮行业可持续经营双赢效果。法庭当庭普法:“口水油”是法律概念中“地沟油”的形态之一,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行为一经实施,即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并承担相应刑事责任,要以案为鉴,加强监督,诚信经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坚决抵制和杜绝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
本案二审的公开开庭审理,警示了市场经营主体,告诫食品生产、经营者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遵纪守法、诚信经营,切勿触碰法律底线红线;呼吁了各界增强食品安全意识,行业监管部门加大监管力度,以维护公众健康、行业高质量发展、社会和谐稳定为目标,共创让人民群众安心、放心的安全食品环境;提醒了广大消费者更加关注食品安全,外出用餐选择证件齐全、环境整洁、卫生良好的餐饮单位,健康理性消费,不盲目追求新奇特,自觉抵制违法犯罪行为,用餐过程中发现违法犯罪线索及时投诉举报。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将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食品安全犯罪,对利欲熏心、挑战道德和底线良知的餐饮经营者,对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环节下猛药、出重拳,绝不姑息,以司法之力用心用情守护广大群众“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