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法院“半年清积”攻坚集中行动开始以来,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高度重视,认真落实第二十一次全省法院工作会议和王中明院长讲话精神,将清积行动作为落实三抓三促行动、主动创稳行动的重要抓手和当前法院工作的重中之重,迅速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积案清理工作。全市两级法院闻令而动,“一把手”亲自挂帅、亲自指挥、亲自协调,举全市法院之力,摸清积案底数,以超常规力度清理积案,全面高质高效推进“半年清积”攻坚集中行动。
截止4月7日,省法院督办的一年以上长期未结案件49件,清理39件,清理率79.59%,其中市中院、镇原县法院、合水县法院、华池县法院和正宁县法院5家法院清积进度达100%,提前完成“半年清积”任务。
超前谋划部署,补齐短板弱项。“迟到的正义,起码是打了折扣的正义”。2022年2月,市中院党组就把清理旧存案件作为提升审判工作质效,整体工作跃升的有效抓手,要求市中院审管办摸清两级法院积案底数,瞄准旧存积案,制定清理时间表,加压分配周、月清积任务。市中院党组每周听取积案清理情况汇报,实时把握整体情况,确保清积工作与各项工作任务一体推进、有序开展。全市两级法院主动与司法鉴定部门沟通,加快程序流转,对难点症结,加强请示汇报与协调沟通,确保符合清理条件的案件做到“应结尽结”。采取“定责任人、定督办领导、定清积方案、定清零时间”等措施,按6个月-1年、1-2年每月进行梳理,建立专门管理台账,进行清单化管理,逐案梳理未结原因,制定清理计划,倒排工期,严格督促落实,共清理旧存案件4224件,为省法院2023年部署开展的“半年清积”攻坚集中行动提前打下坚实基础。
加强组织保障,拧紧责任链条。2月15日省法院制定下发“半年清积”实施方案后,庆阳两级法院均成立“一把手”挂帅的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明确相关部门各自的职责任务,为清积行动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实行领导“包案”和“督办”双重责任制,制定《全市法院“半年清积”攻坚集中行动实施方案》,探索形成“党组书记、院长作为清理长期未结诉讼案件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院领导为牵头包案人,部门领导为直接责任人,承办法官为具体负责人”的四级包案制度,层层压实包案责任,逐案研判分析长期未结诉讼案件原因症结、问题焦点,制定切实可行的清理计划,重点环节直接协调、重点案件直接督办,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确保按期完成清积工作任务。
多措并举发力,上下一心攻坚。紧盯对省法院反馈的49件一年以上未结诉讼案件,一案一分析、一案一计划、一案一责任人,逐案梳理未结原因,制定清理计划,倒排工期、系统推进。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杨晋骁召集清积任务较重的西峰区法院和宁县法院,面对面调度,逐案督导并提出要求;分管领导“望闻问切”,指问题一针见血、提意见务实可行,逐案确定结案时限,相关法院和部门领导当场受领。加强条线指导“任务书”“时间表”,制作“半年清积”案件台账清单,深化“日监管、周提醒、月公示”制度,严格审限管控,强化长期未结案件审限评查,建立审限管理预警机制,切实杜绝“隐形超审限”案件出现。充分发挥专业法官会议、审判委员会议等案件讨论机制,为案件“把脉会诊”,开辟清积案件提交审委会讨论绿色通道,成熟一件、研究一件,确保旧存案件清理见成效,新收案件不积累。
强化督查督导,提升审执质效。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军强调,要把清理积案作为落实中办印发的在全党大兴调查研究工作方案的重要选题,深入了解辖区法院久拖不决案件情况,弄清楚原因、症结,“挂牌督办”。庆阳中院抽调2名三级高级法官成立督导组,专职负责督查督导两级法院“半年清积”攻坚集中行动,坚持“分级督办、督办到案、责任到人”,对全市法院清理进度进行排名,下发“半年清积”攻坚集中行动专项通报,按一年以上和10个月以上清理进展情况分别列出工作滞后,行动缓慢法院,通过电话提醒、发函督办、实地督查、约谈责任人等方式倒逼提高清积效率。对规定日期前仍未审执的案件,由承办人及院领导向市中院说明情况,对于迟报、瞒报、错报案件信息造成严重后果或违反法定程序办案、故意拖延审判等违法违纪行为,包括工作上失察失职、放任案件久拖不决行为,坚决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并将清理积案情况纳入全院的绩效考核之中,保障“半年清积”行动顺利进行,确保全市法院现存10件一年以上未结诉讼案件按期全部结案,全市9家法院“半年清积”攻坚集中行动100%提前完成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