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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政法人】赤脚行走十七公里的基层法官,直到任务完成后才返回单位

来源:华池县委政法委 责任编辑:高睿蔓 发布时间:2022-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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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保中,现任庆阳市华池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庭庭长。从事法官职业二十几年,他多次被评为先进工作者、优秀干部、办案能手、偶像法官。他曾经所在的五蛟法庭、悦乐法庭、刑事审判庭年年被评为“先进集体”。2015年被任命为院党组成员后,分管院里安全保卫工作、新审判大楼基建工作、刑事审判工作,他更是白天忙行政事务,下班后加班办理自己主审案件,夙兴夜寐,殚精竭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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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是一份荣耀而清贫的职业,为这个职业奋斗终生,需要一种对事业的无限热爱之情,一颗无私奉献之心,一股百折不挠的韧劲,而所有这些,王保中都做到了。


王保中工作认真,善于思考,在办案摸索出了“庭前调解法”等一系列科学而又行之有效的调解方法,能够真正意义上做到“案结事了”。如他审理的悦乐镇女青年杨某诉张某离婚、扶养纠纷一案。杨、张二人经人介绍认识,后登记结婚。杨某怀孕不久,被诊断患有抑郁症和双侧股骨头坏死。为保住腹中胎儿,杨某没有及时救治,生下一女儿后病情加剧,需要花费大量治疗费用,而且还会复发。张某以妻子杨某婚前患病欺骗自已为由,拒绝履行夫妻间应尽的扶养义务,杨某的病情进一步恶化。杨某以不履行法定扶养义务为由将丈夫张某起诉至华池县人民法院。与此同时,张某也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两案合并审理。起初,王保中欲让张某家先拿出一部分钱,给杨某检查治疗,可张家态度坚决,表示绝不再给杨某一分看病钱,而且还要离婚。看到杨某凄惨境况,王保中决心依法救助这个柔弱的妇女。他与书记员冒着酷暑,顶着烈日,先后五次到张家,反复讲解婚姻法知识,动员张家户族中明理懂法的人协助法庭作好张的说服教育工作。其次,又带着营养品,多次到杨的娘家对杨进行慰问,并约见杨的父母及户族人一起给杨做工作,帮助她分析案件处理结果可能给她带来的后果。在开庭审理的过程中,合议庭成员又再次以案讲法,辩法析理。辛勤的工作、真诚的付出终于打动了他们,双方都认识到了自已的错误和不当行为,二人在悦乐法庭自愿达成离婚协议,孩子由张某抚养,自行承担抚养费,并当庭给付杨某扶养费及生活帮助费44000元。事后王保中又到张家给杨某取回衣物和生活日用品,帮助办理了户口迁转手续,提供了治病信息,自已掏钱给杨某买了一身衣服。自2010年起,每逢腊月三十下午,王保中都会专程携妻儿带着年货登门去看望她。由于王保中同志情系当事人,一心为民,扎实调解,使这起棘手的婚姻纠纷案件得到了较为完美的结局。


他全身心地投入到审判事业中,舍小家,顾大家,为了党和人民的利益,他失去了亲人,连累了家人,这虽然给他留下了难以弥合的伤痛,但他仍然无怨无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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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与私的碰撞、事业与家庭的矛盾是检验一个人党员干部的试金石,1999年底由于忙于工作外出调查取证,儿子生病未能得到及时治疗,致使品学兼优的八岁爱子永远离开了人世!失去亲人的痛苦几乎将他摧垮,做为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儿,他将悲痛深埋心底,一头扎进案件中让繁忙的工作压制他内心的伤痛。他的家人非常理解他,为了支持他的工作,曾在城市工作生活的妻子也回到华池自谋职业……每每想起这些事,他都感到非常愧疚,感觉对不起家人,但又想起一件件经过自己努力平息的纷争,一个个当事人感激的笑容,他总认为自己的牺牲和付出是值得的。


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作为法官要公正而有情有意,要大仁大爱,而这些也正是王保中内心正直、善良的自然流露。


在25年的法官生涯中,王保中坚持把经手的所有案件都办成铁案,对审理的每一起案件,都做到不唯上,不唯权,不唯情,只唯法。真正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确保上诉无发回、无改判、无缠诉上访。


记得在担任书记员期间,寒冬腊月,他为送达一份法律文书,骑摩托车不慎压破冰层,一双棉鞋全部进水,他只好将棉手套套在脚上,将任务完成后返回。在担任助理审判员期间,有一年腊月二十七,他和书记员骑摩托车行程九十多公里,说服了一桩离婚案的妻子回家团聚;一次他下乡办案时突遇暴雨涨水,一双鞋被河水冲走,他硬是赤脚行程十七公里,直到任务完成后才返回单位;在执行一起财物纠纷案件时,他乘坐的一辆拉了二千斤小麦的三轮车不慎翻入路边,他从麦袋中挣扎爬出来,强忍着伤痛继续执行案件……


贫贱不能移,不为情所困,不为钱所屈,始终坚持廉洁自爱,这样的法官群众才会爱戴,王保中做到了。


担任五蛟法庭、悦乐法庭、刑事审判庭庭长时,他始终以“吏不畏吾严,而畏吏廉;吏不畏吾明,而畏吾公”为自己的座右铭。2006年他刚刚调到五蛟法庭不久,一位七十多岁的老人来到他的办公室,哭诉其子赡养案已结,但三年来未得到执行,她曾多次上访,至今仍无法生活,他随即放下手中的工作,立即与乡村干部联系,并三次到当事人家里,讲法析理,终使此案在十日内圆满执结。


王保中同志为人正直,多年来,他始终心系群众,为民排扰,对社会上传言人民法院吃请送礼痛恨不已,从未参加过当事人吃请,多次拒收财物礼品,当事人送来感谢信、旌旗却有11次。他自已掏腰包为经济十分困难的多名当事人救助。


习近平总书记曾把政法队伍比作“刀把子”,王保中就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新时代法官的表率。


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开始以后,王保中认真领会政策,积极参与行动,先后数十次参加相关会议。并亲任审判长,对齐浩鹏、文治平等21人恶势力犯罪集团非法拘禁、寻衅滋事、非法侵入住宅、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骗取贷款、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敲诈勒索、强迫交易案进行了审理。审理期间,临近耳顺之年的他克服疫情影响,奔赴庆阳六县区看守所协调庭审事宜,不辞劳苦多次前往各级政法委、上级法院汇报案件进展,不分昼夜对累计五米多高的215本卷宗反复审阅,并勾勒出每一条重要信息,不放过一份有罪证据,也不遗漏每一条无罪量刑线索,做好阅卷笔录,积极探讨相关案情,做好庭前准备工作。在为期四天,每天接近十个小时的庭审中,他始终坚守在审判长的岗位上。他累吗?记笔录的书记员都换了三茬了,年近六旬的他还屹立在审判台前。因为他知道,法徽戴在胸前、国徽就在背后,这一刻,他就是党和人民手中的“刀把子”。在他竭尽全力的付出之下,该案得以顺利审结,恶势力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齐浩鹏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八年,并处罚金29万元,恶势力犯罪的首要分子文治平被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对其他成员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至一年不等的刑罚。该案的顺利审结,为庆阳市、为华池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王保中同志,就是这样一位秉公执法,忘我工作,一心向党,将全部心血融入到他无限忠爱的审判事业之中的人民法官。他用热情的奉献之笔饱蘸忠诚的浓墨,在这一片深情的土地上尽情挥洒,书写着一份亮丽的人生答卷,只为守护这一方水土的安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