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庆阳网
责任编辑:曹红娟
发布时间:2015-11-09
今年以来,庆阳市纪委严格按照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四风”问题突出、发生严重顶风违纪问题,出现区域性、系统性腐败案件的县区、部门和单位,落实“一案三查”倒逼追责,既追究当事人的直接责任,又追究相关领导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切实做到了有责必问、问责必严、倒逼到位,防止“两个责任”虚化空转。
前9个月,全市共对套取扶贫资金、贪污挪用集体资金等42起典型问题和31起党政问责案件落实了“一案三查”,先后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人15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