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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市宁县纪委推行群众代表参与办案

来源:中国庆阳网 责任编辑:曹红娟 发布时间:2015-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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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力解决农村信访问题久查难解决、重访缠访不断的问题,庆阳市宁县纪委推行了群众代表参与办案。
 
一是严格群众代表条件。要求群众代表不仅要公道正派而且要懂财务知识、了解农村政策、熟悉村情民意、热心公益事业。
 
二是实行回避制度。群众代表为非调查对象、非信访群众的直系亲属和其他利害关系人。
 
三是严守办案纪律。要求群众代表严守各项办案纪律,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案情,不得提供虚假、错误信息影响办案。
 
四是全程参与办案。在调查取证时,充分发挥群众代表熟悉村情村务,能准确辨认有关证据的优势;在定性处理时,群众代表能及时反映干部群众意见和建议,保证办案组慎重稳妥地处理问题;在反馈回复时,群众代表熟悉了解上访群众,摆事实、讲道理,上访群众也易接受调查结果。(左盛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