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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出台意见全面推进依法治市

来源:中共庆阳市委网 责任编辑:曹红娟 发布时间:2015-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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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庆阳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建设法治庆阳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建设法治庆阳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总体要求。 
 
《意见》指出,到2020年,全市基本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的较完善的地方法规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党内法规体系得到切实遵行,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各类社会主体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全民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普遍提高,社会诚信和法治环境显著提升,依法治市取得实效。 
 
《意见》要求,要落实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推进地方立法工作,促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要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力化解行政争议,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为公众提供便利快捷服务。要着力推进司法体制机制改革,健全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的制度,优化司法职权运行机制,推进严格司法,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司法,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强化司法活动的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要增强全民法治意识,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建设完备的法律服务体系,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推进法治社会建设。要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提高法治专门队伍综合素质,加强法律服务队伍建设,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强化人才保障。 
 
《意见》强调,各级党委要定期听取人大、政府、政法机关工作汇报,研究解决推进依法治市的重大问题。市、县(区)党委要建立由主要领导负责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本地区法治建设工作。要健全党委领导依法治市的制度和工作机制,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和执行,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要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加强对依法治市的督促检查,建立科学的法治建设指标体系和考核标准,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要在相同条件下,优先提拨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