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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市检察院印发《庆阳市检察机关民事诉讼监督案件受理操作指引》

来源:庆阳检察 责任编辑:高睿蔓 发布时间:2022-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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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地弘扬马锡五为民、利民、便民司法精神,依法能动履职,狠抓诉源治理,庆阳市人民检察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和其他有关法律规定,结合全市检察工作实际,制定了《庆阳市检察机关民事诉讼监督案件受理操作指引》(以下简称《指引》)。


《指引》对民事诉讼监督案件的受理标准、审查步骤、息诉制度三个方面作出详细规定。在为控申部门受理民事诉讼监督案件提供更具操作性依据的同时,还确立了强化受理前先期审查工作机制,要求控申部门初步审查后对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申请监督理由不能成立的案件,会同民事部门做好释法说理工作,促进息诉罢访。


《指引》的制定,是强化全市检察机关控告申诉部门与民事部门衔接配合,推动全市检察机关民事诉讼监督案件受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发展的一项新举措,体现了检察机关为民办实事的情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