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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市公安交警管理体制改革全面启动

来源:陇东报 责任编辑:李婷 发布时间:2014-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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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5日,庆阳市政府办公室下发《全市公安交警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庆阳市公安交警管理体制改革各项工作全面启动。
 
《方案》指出,公安交警管理体制改革后,市、县(区)公安交警方面,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的县(区)公安局(分局)交警大队,将调整为县(区)公安局(分局)内设机构,名称,规格不变;市、县(区)公安交警系统现有编制人员,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分别划归至市、县(区)公安局(分局);人员及其人事关系、组织关系、工资关系等分别移交市、县(区)公安局(分局),人事档案按干部管理权限移交市、县(区)组织人事部门和公安机关;人员经费2015年1月起,由市、县(区)财政部门全额负责保障。
 
高速公路公安交警方面,原高速公路第三支队董志大队管辖的青兰高速(庆阳西峰彭原至宁县长庆桥段),将调整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管辖,董志大队现有的17名事业编制及23名民警划归市公安局管理;2013年开通的雷西高速公路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管辖,将省编办下达的37名事业编制、省人社厅招录的31名民警划归市公安局管理;移交后所需经费由市财政足额保障。改革工作自方案下发之日起全面启动,12月31日前核定完人员编制,2015年1月1日起由市、县(区)财政部门供给经费;2015年2月底前完成交警部门清产核资,正式移交市、县(区)公安局。《方案》要求,要加强组织领导,保持队伍稳定,抓好交管工作,严肃工作纪律,确保全市公安交警管理体制改革工作顺利进行,确保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总体平稳。(何海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