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就是担当,疫情就是命令。面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认真贯彻落实关于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积极采取有效应对措施,双管齐下,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审判执行工作,筑牢疫情防控严密防线,有序开展审判执行工作。
近日,为了加快审判进程,保障刑事诉讼工作顺利进行,解决超期羁押,减少存量,庆阳中院与市公安局经过综合分析研判,联合下发关于刑事案件开庭审理相关工作采取远程视频与现场设置临时法庭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的通知。
实行远程视频开庭。利用法院数字化法庭线上开庭。各看守所利用法院远程数字化系统按相关要求配合开展庭审工作;法院数字化系统不能与看守所系统连接的,法院可在分县局视频会议室设置临时法庭,与看守所视频系统连接配合开展线上开庭,按照规定程序执行。在押人员开庭由法院全程负责安全。
现场设置临时法庭。对于有法律禁止性规定或者被告人人数众多、重大复杂的案件,无法通过远程视频线上开庭审理的,设置临时法庭进行现场开庭。临时法庭设置地点,在各县区看守所院内,由法院按照规定设置。
建立科学预约机制。各看守所应建立完善法院开庭预约工作机制,通过电话、微信等形式进行预约,结合实际科学统筹安排,及时予以答复,并告知开庭的时间、方式、地点及防护要求;不予安排的,要做好解释说明,正确宣传引导,避免舆情炒作。既要保障法院开庭的顺利进行,又要避免外来人员扎堆聚集,坚决防止疫情输入扩散。
确保人员押解安全。在押人员开庭由法院法警带口罩、手套押解,并严格控制与其他人员的接触距离。由法院派足法警负责给在押人员穿防护服、戴口罩、手套、护目镜及安全戒具。
该通知还明确要求,各县区看守所应认真执行公安监所疫情防控标准高于社会面的总体要求,严格材料审核、严格入所规定、严格防控措施、严格跟踪管理,层层把关,确保监所绝对干净、绝对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