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某小区8旬业主胡某高兴地说,在甘肃锦晟律师事务所律师张磊的帮助下,他和小区的108户业主全部顺利登记不动产,拿到了产权证。
原来事情是这样的。2004年庆阳某企业决定在原厂址开发修建家属楼。2005年,该企业与庆阳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由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住宅楼。项目完成后,该企业将开发的108套住宅楼全部对外销售。2018年,小区选举成立了业主委员会,并修建了物业办公用房。企业法定代表人认为该小区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的权利人仍登记本企业,故除住宅楼占用的土地外,院内的土地使用权仍属该企业,要求业委会腾退小区院内物业用房,并诉诸于法庭。
接到法院传票案,业委会来到甘肃锦晟律师事务所寻求法律援助,律所副主任张磊接了此案。案子看似简单,但牵涉到108户群众的切身利益,而且时间已久,取证很是困难,是个硬骨头。接到案子后,张磊立即往返于业委会、土地管理、规划部门,反复核对资料,并寻找相关法律规定,取得了第一手证据。他通过与业委会座谈,召开业主大会,深入到业主家中征求意见,讲解相关法律,依法提出业主应维护的权益,先后长达一个多月。由于准备充分,法庭上证据确凿,理由充足,一、二审均获得胜诉。法庭依法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2021年10月终审判决生效。在庆阳市全面推进化解“登记难”工作中,该小区108户业主将生效的判决书递交不动产登记部门,顺利取得了产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