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净化道路交通环境,有效缓解城区道路拥堵,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市民出行安全,庆阳市公安交警支队结合工作实际,推行“三个三”模式开展城区交通秩序整治,全面强化城区交通秩序管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紧抓“三个”源头 深化安全治理
一是加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源头排查和整治,会同运管、安监、农机等部门全面排查辖区交通安全隐患,详细了解掌握辖区各条道路状况、交通流量、安全设施及事故“黑点”,排查出易发、高发交通事故的隐患。
二是加强客车源头管理,督促客运企业认真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对客运车辆进行严格检验,统一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严把事故第一关;建立健全客运车辆及驾驶人信息平台,及时掌握客运车辆所属单位、驾驶人、车况、违法行为以及班线、通行时间等信息及其变动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实行动态管理,定期开展安全教育,严防事故发生。
三是加强校车源头管理,会同教育行政部门对辖区学校接送学生车辆车况、运行线路、载人数量、驾驶员资格、接送管理制度等情况进行集中检查,规范“护校岗”的设置,加强路面巡逻检查,严查接送学生车辆超速、超员、疲劳驾驶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好学生集中上学、放学时段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秩序。
突出“三类”整治 净化交通环境
一是整治机动车乱停乱放违法行为。对在全市城区禁停道路、街心广场、购物中心等人员集中地区乱停乱放的机动车,进行重点管控,确保车辆正常有序通行,运用科技手段及非现场执法设备,及时固定车辆违法证据,对于严重影响交通秩序的车辆,经多次警告仍不驶离的,对其严厉处罚。
二是治理城区机动车随意掉头、乱鸣喇叭、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支队周密部署,加大对酒驾、涉牌涉证、大货车进城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不断强化城区道路集中整治,及时消除交通安全隐患,对查处的违法行为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积极营造夏季交通违法行为浓厚整治氛围。
三是严厉打击摩托车酒后驾驶、超速、超员、不戴头盔、无牌无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发现一起、严处一起,形成高压严管态势,将事故隐患扼杀在萌芽阶段。
开展“三种”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一是阵地宣传。宣传民警在城区路口、集市、车站、广场等设置宣传点,通过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材料,向过往车辆驾驶员及出行群众普及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发生的原因、后果、代价以及如何避免违法行为的发生。号召广大驾驶员和群众从自身做起,杜绝故意遮挡号牌的行为,把车辆停放在规定地点、不乱停乱放车辆,酒后禁止驾车时刻铭记心中。
二是流动宣传。利用道路LED显示屏全天候不间断的滚动播放安全行驶注意事项以及各类安全提示,引导广大市民及驾驶员文明驾驶、安全出行。
三是网络宣传。通过微博、微信、QQ群等开展宣传提示,围绕城区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呼吁网友互相传递道路交通秩序中应当遵守的法律法规,分享道路交通实时路况,为如何保障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的通畅出谋划策。并随时随地发布大队工作动态,让更多的网友监督并且支持理解交通违法行为整治工作。同时在各县区电视台开辟专栏,每月确定一个宣传主题,在全市范围内全方位形成公安交警大宣传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