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庆阳政法网,今天是 2025年06月08日 星期日

当前位置:首页 » 政法要闻

省公安厅督导组督导检查镇原县“强担当、除隐患、防事故、保安全”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

来源:镇原政法微信公众号 责任编辑:高睿蔓 发布时间:2021-08-10
字号:A A    颜色:

1.jpg

近日,省公安厅交管局法制宣传处处长、二级警务专员张全存带领省公安厅反恐办一级高级警长张秉祥,省公安厅研究室一级科员张铭涛深入庆阳市镇原县督导检查“强担当、除隐患、防事故、保安全”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大队长苟志宏,教导员张军,副大队长任宏银、贾文鑫陪同检查。


督导组一行先后深入太平、孟坝、临泾、城关辖区,通过实地查看、走访调研、翻阅台账、座谈交流等方式,全面了解了“强担当、除隐患、防事故、保安全”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开展情况。


督导组指出,镇原县高度重视“强担当、除隐患、防事故、保安全”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部署迅速、措施具体、管控到位。特别是在农村“五小车辆”管理方面,创新出了“12345”管理模式,有效解决了农村“五小车辆”失管漏控的不利局面,确保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督导组要求,要提高思想认识。要认真贯彻落实好上级领导批示和厅长令精神,切实增强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精心组织部署,扎实推动落实,切实推动“强担当、除隐患、防事故、保安全”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走深走实。


要强化路面管控。发挥路面主战场作用,加强对重点时段、路段驾驶人的管控力度,严厉打击酒醉驾、违法载人、驾乘摩托车未戴头盔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要加强源头管理。要切实加强辖区重点企业、车辆检测机构安全检查力度,倒逼落实企业主体安全责任,切实筑牢安全防线。同时,要积极主动开展道路隐患治理,对排查出的隐患路段要督促有关部门及时整改,从源头上遏制道路交通事故。


要加强农村地区交通管理。重点以农村地区“七类车”为主,加强农村道路执法检查和警示提示,坚决杜绝农用车辆违规上路,筑牢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防线。


要加强宣传引导。要充分发挥新媒体平台的作用,及时发布整治工作的动态及成效,多角度、全方面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常识、注意事项,营造浓厚整治活动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