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维护司法权威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切实解决执行难,严厉打击长期规避执行的“老赖”,推动法院执行工作顺利开展,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法院执行工作的满意度,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从6月中旬开始,集中100天时间在全市开展一场专项执行活动。
这次集中执行专项行动旨在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集中措施,以更强的力度、更硬的举措,重点攻克五类案件的执行,一是以打财断血为主要手段,加大涉黑恶犯罪案件的执行,彻底摧毁黑恶势力的经济财源。二是以全力打击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的违法犯罪分子为手段,加大对涉民生案件的执行力度。三是集中对历年涉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公职人员被执行案件的清理和执行力度。四是以刑事惩罚和信用惩戒双管齐下,加大对涉金融贷款、房地产案件的执行力度,严厉打击此类案件执行中的违法犯罪行为。五是以保护民营企业和地方重点企业为主,进一步加大涉重点企业案件的执行力度。
市中院要求,在这次集中专项执行行动中,一要突出把“打财断血”作为涉黑恶案件执行工作的重点,加大对涉黑涉恶刑事财产刑案件执行力度,对涉黑涉恶财产刑案件开通“快立、快执、快结”绿色通道。在涉黑涉恶案件移送执行后,要以最强的力度、最严的措施、最快的效率、最高的质量完成财产处置工作。
二要突出涉民生案件的执行。主要对超期限一年以上未执结案件,申请人反映强烈、涉法上访、有关领导批示过问案件,社会影响大、因执行不力或可影响社会稳定的案件,申请人为特困群众的案件及涉农、涉拖欠工程款劳动报酬(包括农民工工资)、赡养费、抚育费、扶养费、抚恤金、医疗损害赔偿、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及工伤赔偿案件加大执行力度。
三要突出对历年未结的涉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公职人员执行案件进行一次彻底的大清理。要依法采取法律赋予的执行措施和执行手段,强力敦促被执行人通过多种途径筹措资金偿还债务;对抗拒执行、规避执行、干预执行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依法采取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果断移送公安机关刑事立案或引导当事人提起自诉,用刑事手段惩治违法行为,提升执行威慑力;对于经教育释法后仍不履行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公职人员,将其负责人和公职人员一律报送到当地纪委、组织部门,对其进行党政纪律处理或行政人事处理。
四要突出加大涉金融债权案件执行力度。针对被执行人难以寻找、被执行财产难以查询等问题,采取走访调查、会同公安协查、媒体公布信息、发布悬赏等措施集中查控,确保在发现被执行人行踪或被执行财产后,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控制;同时加快涉金融案件财产处置进度。对已采取财产控制措施的涉金融案件,特别是涉抵押借款的案件,及时采取当事人议价或网络询价、定向询价、网络拍卖等有效措施缩短处置周期,加快财产变现速度。同时,加强对金融犯罪案件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严厉打击逃债行为,防止国家财产损失。
五要突出执行一批影响强烈的涉房地产执行案件,及时回应群众关切。严厉打击房地产开发商在售房行为中出现的一房多卖、非法抵押的诈骗行为,一经发现此类线索,要立即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要稳妥处置此类案件执行中可能引发的群体事件,并积极协助政府和房地产管理部门治理房地产市场违法乱象,切实维护购房群众的合法权益。
六要突出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依法实现胜诉当事人债权的,注重公正保护被执行人和案外人合法权益,执行案件的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最大限度释放查封财产的经济功能,灵活采取查封措施,使查封财产物尽其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