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庆阳市委部署,7月19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向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情况。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赵昌军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第二巡察组组长高军军反馈巡察情况。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明主持会议并就做好巡察整改表态。
会上,高军军代表巡察组全面客观反馈了2021年3月23日至6月4日对市中院党组开展的巡察情况,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传达了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巡察整改的工作要求。
赵昌军要求,市中院党组要强化使命担当,认真履职尽责,推动巡察反馈问题全面整改到位。要扎实履行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对整改负首责,要积极担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其他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结合分管领域工作,抓好整改落实和成果运用。要全力抓好集中整改,对照巡察反馈意见,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扭住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集中发力,确保取得明显整改成效。要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以点看面,举一反三,认真分析存在问题的深层次原因,在总结反思的基础上制定科学有效的防控措施,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形成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要及时公开接受监督,整改情况要及时向党内通报、向社会公开,接受党员干部群众监督。
李明表示,此次巡察是对市中院党组的“政治体检”,对市中院工作的重要监督,市委巡察组实事求是指出了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整改建议。市中院党组将站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把巡察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来抓,举一反三查找问题,坚持全面整改与重点整改相结合,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从“整改不落实,就是对党不忠诚”的高度,来认识巡察整改工作。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切实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坚决有力推动各个问题整改到位,进一步提高司法能力,坚持公正司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市委巡察办副主任王小军,市委第二巡察组副组长冯世林,市委第二巡察组副组长党剑龙,市委组织部党政干部科科长冯东东出席会议,市中院党组成员及全体干警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