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按照庆阳市庆城县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安排部署,庆城县公安局对陇东分区纪念馆、应急管理局、陇东中学、莲池办、运管局、公路段、金融系统等20多家单位干部职工进行了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宣讲。庆城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俄治华从“三个规定”出台的重大意义、主要内容等方面进行了全面阐述。
宣讲会上,就各单位全力配合公安机关贯彻落实“三个规定”要求,坚决纠正、有效防止党政领导干部及其他人员干预、插手案件办理,提出了建议。要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抓好贯彻落实。要充分认识严格执行“三个规定”的重大意义,进一步提高严格执行“三个规定”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体现到落实“三个规定”的具体实践当中。
要坚持领导带头,发挥好“头雁”作用。领导干部要切实发挥“关键少数”作用,带领“绝大多数”,以上率下,推动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落地执行。要不断强化法纪意识、底线意识、规矩意识,非因工作履职需要、未按照法定程序和相关工作程序不得向办案人员过问正在办理的案件,不得为案件当事人传递涉案材料或者打探案情,不得以任何方式为当事人说情打招呼。
要广泛深入宣传,营造良好氛围。要进一步加深对“三个规定”的学习和理解,广泛向同事、家人及朋友宣传“三个规定”,在全社会营造出严格遵守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良好氛围,全力支持公安机关依法公正行使职权。
会上,与会人员签订了《庆城县党政领导干部不干预司法活动、不插手具体案件处理公开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