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王铁刚)近日,庆阳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深化平安庆阳建设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了深化平安建设的指导思想、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及具体措施。
《意见》指出,平安庆阳建设要紧紧围绕“扣大局、抓重点、强基础、保平安”的总体要求,把人民群众对平安建设的新期待新要求作为努力方向,把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作为平安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人民群众满意作为衡量和检验平安建设成效的根本标准,广泛深入地开展多形式、多层次的平安创建活动,努力推动平安建设整体上质量、上水平。
《意见》要求,要着力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认真学习和发扬“枫桥经验”,扎实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全市重大矛盾纠纷化解率达到90%,一般性矛盾纠纷化解率达到95%以上。要着力构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力争到2014年使单位内部、居民楼院、居民住宅技防设施建设率分别达到100%、95%和50%。到2015年全面完成公共视频监控系统与各部门、单位视频监控、报警服务系统的升级改造和互联互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监管措施,健全完善应急指挥和联动处置机制,在市级组建100人、各县(区)组建50人的应急处突防暴队伍,切实提高应急处突能力和水平。要着力建设社会服务管理数字网络平台,加大流动人口、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力度,刑释解教人员、社区矫正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率分别控制在0.18%、0.2%以内。2014年底实现县、乡、村(社区)社会服务管理中心(站)建设全覆盖。要认真实施依法治市方略,深入推进“六五”普法宣传教育和平安建设宣传活动,努力增强全体公民的法治意识,不断提高平安建设法治化水平。
《意见》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平安庆阳建设纳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定期研究解决平安建设中的困难和问题,为平安庆阳建设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建立领导责任制,坚持把平安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全面建立领导干部平安建设实绩档案,健全完善平安建设考核评价体系和奖惩激励机制,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因工作失职、渎职引发影响稳定重大问题的,实施“黄牌警告”,直至“一票否决”,并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庆阳市委政法委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