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庆阳市正宁县人民法院在学习教育环节通过逐人建立《个人学习档案》,配套建立《集中学习“补学人员”台账》等措施,确保学习教育不漏项、不漏人。
《个人学习档案》设定集中学习、自学、在线学习,参加专题讲座、党课、交流研讨,撰写心得体会,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集中学习补学情况等内容,让“四项教育”学习情况一目了然。规定学习内容完成后,设置学习评价栏,对学习效果进行自评检验。
同时,结合《个人学习档案》配套建立《集中学习“补学人员”台账》,设置补学时间、学习内容、形式、效果等项目,要求党支部书记作为补学检查责任人,对集中学习缺学人员进行督促检查,确保规定科目学习不漏项。
通过明晰学习内容,督促学习进度,全面掌握个人学习情况,以心得体会展现学习感悟,以为民举措展现学习成效等方式,从机制上有效保障了学习的实效性、覆盖率。正宁县人民法院将探索建立干警常态化个人学习档案,形成长效化学习制度,抓实干警理论学习,通过理论武装的加强,推动立案审判执行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庆阳市正宁县委政法委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