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庆阳长安网
责任编辑:曹红娟
发布时间:2019-04-28
本网讯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庆阳市环县坚持“1491”工作模式,纵深推进专项斗争。
“1”即紧扣第一要务,强化保障抓促落实
县委、县政府始终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近三年政法工作的第一要务、首位工作来抓,坚持做到重要指示、重要会议、重要文件精神必须学习贯彻,重大事项、重大问题、重大案件必须会商研究,组织机构、办公阵地、人员经费必须全力保障。县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11次传达学习中央、省委、市委扫黑除恶工作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县委将扫黑除恶工作列为单项考核内容,县纪委监委将扫黑除恶工作纳入巡察范围;县委、县政府先后召开各类会议10次、开展督导检查8次,县四大家26名县级领导包抓联系20个乡镇和30个职能部门扫黑除恶工作,压实了政治责任。2018年县财政拨付扫黑除恶工作经费203万元、2019年预算工作经费260万元,全力保障工作开展。
“4”即强化“四项举措”,广泛宣传发动群众
采取会议宣传、“敲门”宣传、媒体宣传、畅通渠道“四项举措”,加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政策法规、黑恶势力特征类型、表现形式、“保护伞”具体类型、举报奖励办法、举报奖励电话等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发动群众,提高群众知晓率和参与度。《群众明白卡》《知识汇编》《扫黑除恶宣传手册》14万册全部发放到农户、企业、重点场所并张贴上墙,印制扫黑除恶《知识汇编》2万册,全部发放到县乡村各级干部手中,提高了干部群众法规政策水平。制作电视专题节目4期,编排现代道情皮影戏1部,召开新闻发布会3次,中央省市新闻媒体先后报道6次,扩大了专项斗争知晓率和影响力;公布举报电话52部、设立举报信箱99个,拓展了干部群众参与渠道。
“9”即坚持“三级摸排、三级研判、三级整治”,齐抓共治净化环境
一是坚持“三级摸排”,纵横交叉深挖线索。采取村(社区)落实全面自查,乡镇和单位(部门)落实重大案件、重大纠纷、重点人员、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场所必查,县乡党组织落实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两代表一委员”村组干部、老党员退休老干部必谈的“三级摸排”工作方式,纵横交叉、深挖彻查“黑、恶、乱”线索,做到线索摸排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截至目前,全县共摸排受理有效线索99件。
二是实行“三级研判”,精准打击增强震慑。实行“派出所初核、乡镇和成员单位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会议研判、县扫黑办组织政法机关及有关部门会商研判”的“三级研判”方式,严格甄别矛盾纠纷、行政违法行为、各类乱点线索与涉黑涉恶线索,做到依法精准打击。专项斗争启动以来,县扫黑办共组织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召开线索会商研判会议16次,会商研判线索40条。打掉恶势力犯罪集团1个、恶势力犯罪团伙5个、村霸2个,破获各类刑事案件28起,抓获犯罪嫌疑人45人,审查起诉7件44人,审理7件44人,已生效判决6件34人。
三是突出“三级整治”,齐抓共管综合治理。落实乡村全面摸排整治、行业部门联动整治、县综治办挂牌督办的综合整治举措,突出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场所、重点人员“四个重点”,齐抓共治各类乱点,全面净化社会环境。专项斗争以来,全县共综合整治各类乱象问题248个,查处行政违法行为152起,铲除了滋生黑恶势力土壤,巩固了专项斗争成果。
“1”即执行“一套制度机制办法”,提升工作水平
研究制定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制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制度》《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快速移交、移送和反馈制度》《重大涉黑涉恶案件协调会商制度》《重大涉黑涉恶案件挂牌督办制度》五项制度和《专项斗争战果统计办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责任追究办法》《环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2018年度考核细则(试行)》《纪检监察机关和政法机关协调联动机制》《关于依法快速办理涉黑涉恶案件线索的规定(试行)》五项机制办法,规范工作流程,不断提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水平。(庆阳市环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