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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宁县法院为16名农民工“讨薪”3万余元

来源:正宁县法院 责任编辑:高睿蔓 发布时间:2021-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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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庆阳市正宁县人民法院为16名农民工“讨薪”3万余元。


李某某系包工程的老板,葛某等16人经人介绍,于2020年期间,在李某承包的正宁县宫河药厂从事劳务工作,李某等16人按照约定的劳动量完成了劳动任务,但李某拖欠葛某等人劳务费7万余元,经过多次催促,李某均因承包方未支付其工程款、资金困难为由拒绝支付,葛某等人向法院提交了起诉状。


正宁县法院在收到诉状后,与李某取得联系,征求双方意见后,在三名诉前调解员的主持下,葛某等人与李某在达成调解协议,并立即履行所欠劳务费的一半,剩余部分在2021年4月4日之前给付完毕,法院当即对所达成的调解协议进行了司法确认。


据悉,正宁县法院自2021年1月份启动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行动以来,始终保持涉民生执行案件“绿色通道”畅通,优先立案、优先执行、优先发还,主动而为,通过集中打击一批、执结一批、救助一批,让群众切身感受到司法为民的力度和温度。截至目前,已为47案65名农民工追讨欠薪13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