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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原县检察院树立精品意识 不断提升办案质效

来源:镇原县人民检察院 责任编辑:高睿蔓 发布时间:2021-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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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市镇原县检察院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深刻把握新发展格局对检察工作的新要求,坚持检察职能行使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紧密结合,把做实检察主责主业作为推动“三爱三带”专项教育活动的主抓手,自觉采取务实有效的举措,实现常规工作规范化、重点工作精品化、创新工作特色化,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2020年各项检察工作成效突出,案件质效稳步提升,办理的两件案件被甘肃省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


树立精品意识 提升办案质效


以提升办案质效为抓手,在提高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上出实招,在着力降低“案件-比”上下功夫。2020年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占比92.2%,远高于85%的年初既定目标,“案件-比”由2019年的1.82降为2020年的1.22,有效节约了诉讼资源,提高了诉讼效率,彰显了司法为民理念。工作中,通过公开听证会、检察开放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座谈等形式,认真听取意见、主动接受监督、积极办理建议,将代表委员的意见建议转化为提升检察工作质效的强大动力。全年举行案件审查听证会17次,检察开放日活动3次,邀请代表、委员和人民群众20人次座谈、视察。


服务发展大局 加大监督力度


坚持落实“双赢多赢共赢”司法理念,加大执法办案监督,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深化拒付劳动报酬专项监督行动,在庆阳市检察院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成功办理了武沟乡张岘村7名农民工支持起诉案,为农民工追回欠薪2.8万元,真正做到办理一案影响一片的社会效果。镇原县电视台、今日头条等媒体对该案进行宣传报道。庆阳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调研检察工作时指出,案件标的虽小,但办理案件的意义重大,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和依法维权民营企业权益都树立了很好的榜样。该案被省检察院评为全省民事诉讼监督典型案例并向最高检推荐。


发挥检察职能 护航民企发展


坚持抓好“维护民企权益、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把“服务‘六稳’‘六保’护航民企发展”的政治要求转化为履行检察职能的自觉行动,依法妥善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对1名涉案民营企业法人作出不起诉决定,并积极协助县政府工作组深入释法说理,督促其筹措资金退还被害人借款140多万元,有效化解了集体上访矛盾,收到了良好社会效果。该案被省检察院评为全省“维护民企权益、优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