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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管城区党委政府支持法院依托社区参与社会治理

来源:法制日报 责任编辑:曹红娟 发布时间:2018-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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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管城区党委政府支持法院依托社区参与社会治理
 
案多人少压力下如何为法官减负
 
受案数连续两年突破万件,员额法官没有增加一名,干警人数多年保持不变……“5+2”“白加黑”成为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全院干警集体加班的日常。
 
作为从书记员干起,一步步成长为基层法院院长的田保忠来说,他深刻认识到:“传统的工作模式越来越难以适应案件的增长,长期超负荷的运转考验着审判质效,而对法官来说,身体被透支、家庭受影响。”
 
“大幅度增加干警人数不现实,即使能够增加人数,也是治标不治本。如何破解案多人少矛盾,提高审判质效,让案件进得来、出得去、办得快?”9月12日,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院长田保忠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说,在区委区政府的支持下,管城区法院依托社区参与社会治理,通过构建“大服务、大联调、大协同”机制,已对此进行了一年半的积极探索。
 
田保忠信心满满地翻阅着手头的数据资料说:“今年上半年,我院共受理各类案件9776件,同比增长26%,审结6668件,同比增长41.39%。在案件量大幅增长的情况下,结案率为79.63%,同比提升13.5个百分点,取得了同期历史最好成绩。”
 
社区力量参与司法事务
 
“书记员到社区跑三四趟也不一定能见到人,应诉文书送不出去,咋能开庭呢?案件办理速度自然受影响。”过去,最让法官吕璐头疼的是,开庭法律文书的送达难。
 
如今,只要与社区工作人员联系,就能掌握被送达人的行踪,而且社区工作人员参与调解后,比法官单独主持调解的成功率高出一倍多。
 
这一变化,是在2017年4月17日管城区委区政府批转区法院《关于开展构建“大服务、大联调、大协同”机制服务“四个管城”建设活动实施方案》之后。这份方案明确提出:
 
打造“大服务”体系,构建一站式、立体化、综合性诉讼服务中心,实现诉讼服务、纠纷分流、纠纷化解、审判辅助事务集约办理一体化,构建纠纷分流和分层递进解决模式,引导群众理性选择纠纷解决渠道和方式,努力破解“案多人少”难题;
 
打造“大联调”网络,坚持党委领导、政府支持、政法委牵头、综治协调、法院引导、多方参与,合理配置纠纷解决的社会资源,完善全区多元化诉调对接机制,推进社会治理创新;
 
打造“大协同”机制,加强法院与街道办(乡)、企业、行业组织、商会的互动联系,发挥法官在服务发展、联系群众、纠纷化解中的专业优势,借助网格、商会、行业组织、行政机关等资源力量,尝试建立司法送达、被执行人信息及其财产查控网络,加强司法资源与公证资源战略合作,构建司法协助平台。
 
“法院干警力量有限,但辖区群众的力量无穷。让社区力量参与司法事务,成为法院的‘嘴巴’‘眼睛’‘腿脚’,法官自然‘耳聪目明’‘腿脚利索’。”田保忠说,法院在全区123个社区均成立法官工作室,作为法院联系社区和群众的前沿阵地。
 
“刚开始,我认为此举不仅没有‘减负’,反而增加了负担。但我很快发现自己的感觉错了。”年轻法官郑帅旗坦言,在一次文书送达前,他与社区主任电话请求协助送达,社区主任安排被告所在小区网格员配合,到小区后仅几分钟就顺利找到了被告。
 
让他想不到的是,文书送达后没几天,原告就提出了撤诉,原来在网格员的说和下,被告主动与原告达成了和解。
 
“与群众交流相处的机会多了,我更加懂得如何用通俗易懂的群众语言释法析理,开展群众工作和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也得到了提升。”郑帅旗说。
 
“基层人民法院是矛盾纠纷化解的前沿阵地。”区委书记王东亮说,区法院提出构建“大服务、大联调、大协同”工作格局,是促进全区治理体系和法院审判能力现代化的有益探索。
 
繁简分流实现“程序减负”
 
一起涉及55名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20天就调解结案,原告代理律师郭进玲连说“没想到”。
 
作为主办法官,徐苗苗接到案件后,通过案发地社区工作人员、双方律师帮助进行调解,先把双方没有争议的部分剥离开,再对争议部分进行调查核实。在开庭前,双方达成调解。
 
徐苗苗说:“过去都是随机分案,既有案情复杂的,也有简单的。在‘三大机制’下,根据法官办案特点,在案件分案上做到了繁简分流,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程序减负’,能让法官集中精力办理疑难复杂案件。”
 
“如果将纠纷解决机制比作一个漏斗,那么诉调对接、调解前置就是解决纠纷的前端机制,繁简分流是解决纠纷进入法院后分流处理的中端机制,而司法审判则是化解疑难复杂案件的后端机制。”田保忠说,推行专业化审判、集中审理、类案审理,能够合理配置司法资源、缓解办案压力、提高审判质效,实现了简案快审、繁案精审。
 
人民群众参与执行攻坚
 
前不久,长期躲在外地的被执行人李某一回到小区,就被社区网格员发现。当管城区法院执行局干警出现在其面前时,他颇为惊讶地说:“你们真是神速。”
 
“有了人民群众的参与,我们打赢执行攻坚战更有信心了,因为真正成为了‘人民战’。既唤醒了不少‘老赖’的诚信意识,又促进了执行工作的开展。”谈及此案,管城区法院执行局局长马新平感慨地说。
 
管城区委区政府鼓励社区及其工作人员或网格员、综治信息平台工作人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等,积极提供有效执行线索,形成了“基层组织+法院、民调组织及基层群众+法官”的多方位、多层面执行联动模式,破解了“人难找、财产难查”的瓶颈。
 
“法官的状态在相当程度上决定着审判执行工作的质效,而在‘案多人少’的现状下,如何为法官‘减负’,帮助其消除焦虑心态,是基层法院面临的挑战。”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汪海燕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说,管城区法院的探索发挥了人民法院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中的引导、推动、保障作用,有利于引导当事人自主解决纠纷,培育社会自愈能力,推动社会治理从传统方式向现代方式转变。(赵红旗 赵小联 张献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