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人民法院报
责任编辑:曹红娟
发布时间:2017-02-27
2017年1月23日,“攻坚执行难,法院在行动”大型网络互动直播启动。
第一场选在了河北唐山法院——为加大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工作力度,唐山两级法院统一展开“抓老赖、搜财产、兑款物、保民生”集中执行行动,该行动在网上进行了全程直播。
这次行动既是贯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全国两会上向执行难宣战,承诺“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又一战役;也是唐山法院为了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创新性地运用四大利器,向执行难吹响进攻号角的成果展示。
今年1月23日6时,唐山两级两级法院各执行分局执行干警冒着严寒奔赴现场,5个行动组分设拘传拘留小组和搜查扣押小组,采取错时出发、异地用警,保持集中执行行动的连续性。此次行动调动警力300余人,警车60辆,拘传拘留“老赖”64人,入户搜查129件,查获、扣押财产总值1214万元;19名被执行人慑于法律威严,主动履行了义务;集中发还农民工工资和各类赔偿款490万元,惠及农民工300余人。
实际上,唐山法院在2016年交出了一份优异的成绩单——
2016年,唐山两级法院共拘传3834人,拘留1210人,强制搜查345件,罚款457.4万元,限制高消费3270人,纳入失信黑名单7188人,以涉嫌拒不执行法院裁判罪移送公安机关154件167人,有72名“老赖”因拒不执行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1924名被执行人主动到法院履行义务。
出色成绩的背后,是无比艰巨的努力。“飓风般的专项行动一个连着一个,不给‘老赖’任何喘息机会,”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李彦明说,“唐山法院正在发挥执行‘唐山模式’的体制优势,整体布局、重点突破,打好、打赢破解执行难攻坚战,实现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的执行完毕率达95%以上,确保率先在河北省乃至全国‘基本解决执行难’。”
创新体制管理——
“两分一统” 垂直管理
执行难,是困扰法院工作的顽疾,也是社会广泛关注的焦点。
李彦明说:“尽快解决执行难,关系到老百姓对人民法院的信任,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
为此,从2010年始,唐山法院在没有先例可循和现成经验可借鉴的情况下,大胆尝试打破行政区域界限,整合执行力量和装备,设立跨行政区域的执行机构,以加强执行工作。至2013年1月,全市共跨行政区域设立了5个执行分局,其执行队伍接受市中院与基层法院双重管理,唐山中院开始形成“上统下分,裁执分离,人财物案统一管理”的“两分一统”垂直管理执行工作新模式。
两次分离,打造执行新体制。组建跨区执行分局,实现执行实施权与基层法院分离。每个执行分局下辖3个执行大队,统一管理本辖区执行工作。将执行机构和职能从基层法院分离出来,上收到市中院执行局,实现了执行权与审判权的第一次分离。设立执行裁决庭,实现执行裁判权与执行机构分离。两级法院设立执行裁决庭并脱离执行局,把执行裁判权分离出来,实现了执行权与审判权的第二次分离。
一统到底,构建执行垂管新格局。调整机构职能,形成一统框架。赋予执行局统一领导、指挥、管理、协调全市执行队伍、案件、经费和装备等职能。执行局内设一个中心三个处室,职能定位清晰,分工明确具体,形成了执行机构一统框架,直管人财物案,打牢一统基础。
统一管理执行人员。将基层法院符合条件的172名执行人员划转到市中院,由市中院统一平衡使用;统一管理经费装备。从2016年1月1日起,执行分局和执行大队的人员工资和公用经费等,全部纳入了市级财政预算;统一管理执行案件。唐山中院采取统一提级、概括授权方式,实施了“一提、一指、一分”的办案机制。
“新建立的执行分局受市中院执行局直管,统管辖区执行大队。作为市中院执行局的派出机构,执行分局和执行大队的机构职能和人员彻底脱离基层法院,全市法院初步形成了‘下分上统、裁执分离、人财物案相对独立’的垂直统管的法院执行格局。”说起执行体制改革的好处,唐山中院执行局局长董秀军显得很自信。
借力科技手段——
五大平台高效快捷
唐山中院借力信息化手段,搭建了智能化执行办案、网络化执行查控、实时化执行公开、规范化案款管理和可视化执行指挥五大平台,以此来做实指挥中心,助力一统到底。
建设高效灵敏的执行指挥中心,是确保执行工作快速反应、精准发力的现实需要。为此,按照设备一流、功能完善、有职有权的标准,在全省率先建成了独具特色的执行指挥中心,使其具备了远程指挥、案件协调、案件管理、决策分析、网络查控、信用惩戒、信访督办、案款监督八大功能。
各执行分局、执行大队分别设立指挥中心、指挥室。市局指挥中心与分局指挥中心、大队指挥室,以及车载和单兵设备之间,实现了实时视频语音通讯,形成了上下一体、内外联动、规范高效、反应快捷的三级指挥体系。实行全天候值班备勤,24小时进行指挥调度。
市执行局指挥中心利用智能化办案平台和可视化指挥平台,实现了对执行行动的扁平化指挥。对案情疑难复杂、社会影响较大,需要集中力量攻坚或执行受阻需要力量支援的,通过市局可视化指挥系统组织实施。去年7月至今的执行行动,其中有三分之一是共跨区整合警力9124人次,拘传拘留2328人,实施搜查1987件。在强大的执行攻势下,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案件达1900余件。
组织集中清积——
“案案见面”服务民生
唐山中院自2016年11月15日至12月25日,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案案见面”集中清积专项行动。
各执行实施部门对已清登在册的2013年1月1日以来的所有执行积案,重点是长期未结的涉民生小标的额案件、涉金融债权案件、涉党政机关案件、涉执行信访案件、无财产(中止、终本)案件,每周筛选一批作为“案案见面”集中清积专项行动重点案件。对这些重点案件,各执行实施部门统一组织本部门干警集中采取下列措施:
集中传唤。各执行实施部门每周三或周四利用一两天时间集中传唤重点案件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分别到指定的不同场所。
集中通报。集中宣讲最高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决策部署,以及案件执行难的表现形式和原因分析,指导申请执行人提供被执行人下落及其财产线索,鼓励申请执行人申请悬赏执行或律师调查令。组织案件主办人逐案与申请执行人见面,通报案件执行进展情况,征求申请执行人对下步执行工作的意见。结合个案实际情况,再次释明执行不到位的原因,以及裁定中止或终本的法律规定。
集中宣讲。组织重点案件被执行人集中收看全市法院拘罚捕判和搜查专项行动视频。集中宣讲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的法律责任与后果,郑重告之重点案件被执行人积极主动履行义务。最后由案件主办人逐一训诫被执行人,责令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或作出履行计划。经训诫后仍无动于衷,态度恶劣或拒不履行的,一律当场依法决定拘留,并纳入失信黑名单。
集中制裁。对经集中传唤未到的重点案件被执行人,一律于次日集中调动警力依法拘传、拘留,并搜查其财务室或个人住所。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追究刑事责任。
集中结案。经集中通报、集中宣讲、集中制裁,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或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的,要即时按执行完毕点击结案。经两次拘传或与公安机关网上协作追逃未发现被执行人下落。且经搜查仍未发现可供执行财产的,一律即时裁定中止或终本,退出执行程序。
集中公开。各执行实施部门组织集中通报、集中宣讲、集中制裁和集中结案过程中,要邀请当地媒体集中公开报道实况,重点公开刊播集中通报、宣讲内容,以及制裁过程和依法制裁的被执行人信息。
营造舆论氛围——
宣传攻势震慑“老赖”
今年1月“抓老赖、搜财产、兑款物、保民生”集中执行行动,在唐山中院演播室全程跟踪直播。2016年“飓风行动”开展以来,唐山中院和各执行分局共召开新闻发布会6场次,广泛邀请媒体记者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代表参加,公布开展“飓风行动”的措施和成果,展示打击“老赖”的手段和力度。
广泛邀请媒体记者跟踪报道各项活动。无论是新闻发布会,还是集中专项行动,都邀请媒体记者宣传报道。开展飓风行动以来,共邀请了中央教育台《法治天下》栏目、河北电视台《今日说法》栏目、唐山电视台《聚焦执行》栏目等30余家媒体记者150余人次采访报道,新闻报道180余篇次。
联手新闻媒体,营造攻坚声势。截至目前,全市法院悬挂宣传横幅6700余幅,在当地电视台滚动播放宣传标语5200余条,张贴敦促履行通告3万余份,在主流媒体和微信、微博等新型媒体刊播图文信息1.5万余篇。与市、县电视台合作开设宣传专栏,实时报道攻坚克难举措和成效,邀请协作部门负责人接受电视访谈,专题讲解联合惩戒措施,定期曝光失信行为。与唐山电视台合作《聚焦执行》栏目,每周播出一期。与《唐山劳动日报》合作刊出“飓风行动”专版,每两周刊登一期。制作公益广告片2部,专题片2部,拍摄微电影1部。通过加强执行宣传,社会各界理解、尊重、支持执行工作的氛围和共识正在逐步形成。
执行法官话执行
不能让法律判决 成为一张白条
唐山中院执行局第二分局乐亭执行大队执行员荣伟:
这是2016年7月14日发生在乐亭县一起承揽合同纠纷案的执行现场:工人们对已经装修好的房屋进行了拆除,原因是房主李柏本住了一段时间后,经过测试发现甲醛超标,然后将装修公司告上了法庭。法院终审判决全部拆除,恢复原貌。
这样的执行案件在全国来讲也不多见。
李柏本到法院执行局当场就跪下了,我们看到这个案子肯定很难解决,因为他的要求特别高,非得达到他满意为止。
为了案件圆满执结,执行干警一方面耐心劝解申请执行人,一方面苦口婆心地与被执行人沟通,终于得到双方的积极配合,使房屋的装修材料得以顺利拆除,得到了当事人的认可。
按照法律程序,我们把被执行人拘留15天。经过拘留,被执行人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自动把4.7万元交至法院执行局,发放给申请人。
其实说到执行工作,最突出的就是它的强制性,也正因如此,执行干警面对太多的不被人理解,太多的操作困难,甚至太多未知的危险,但是他们不能因此让法律判决成为一张白条。
唐山中院执行局第二分局乐亭执行大队负责人马守国:
执行工作最终就是把人民群众生效的法律文书兑现成金钱或者他希望达到的法律执行行为。当人民群众高高兴兴地从法院把案款领走,当人民群众拿着锦旗到法院为执行干警庆功的时候,干警们的自身价值就得到了体现,它值得执行干警为此付出满腔热情和所有努力。
人大代表议执行
法院执行工作惠及企业和个人
市人大代表、唐山红柏典当有限公司董事长刘桂杰:
唐山法院对解决执行难高度重视,多次邀请我们视察法院工作。他们创新改革机制、加大执行力度、严惩失信行为,有效推进了执行难工作,让百姓体会到了法律的公平正义。他们的做法,让企业和个人受益,为和谐社会作了积极的贡献。
市人大代表、丰润建安集团董事长冯国旺:
作为企业负责人,我对执行工作有着切身体会。我公司就有一个案件遇到执行难问题。2005年,此案在唐山法院进入到执行程序,执行两年之后转到了张家口中院。2015年,全国、全省掀起了执行审执分离高潮后,让我们看到了希望的曙光。目前,此案在张家口中院进入到正常的执行程序。
案件不能执行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的是法院穷尽了执行措施,但是被执行人没有财产可供执行,这种情况是执行不能;有的是被执行人有财产,法院执行力度不够,这种情况是执行不力。我们对执行不能的情况应该予以理解,对执行不力的情况应该加大监督力度,督促法院依法做好执行工作。(李 娜 黄 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