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人民法院报
责任编辑:曹红娟
发布时间:2016-04-20
近年来,安徽省滁州市两级法院遵循司法规律,坚持群众需求导向,立足实际,大胆创新,强力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着力打造矛盾解纠“皖东样本”,取得了明显成效。2015年,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被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先进法院、明光市人民法院被授予示范法院称号。
多元解纷“破”与“立”
为适应形势任务发展,推进多元解纷机制的“升级换代”,更好破解案多人少问题,扩大案结事了效果,安徽省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2014年底对全市两级法院进行了一次调研摸底。通过调研,法院发现,该市两级法院的多元解纷工作普遍存在“三多三少”的问题:一是形式性多、实效性少,虽然普遍建立了诉调对接中心、法官工作室等,但是实效性不足,案多人少的矛盾依旧显著;二是碎片化多、系统性少,各家法院各有各的做法,实际操作尚处在浅显层面,缺乏系统性思考,操作规范和流程不统一;三是模式化多、创新性少,多元化解机制呈现粗放型,纠纷解决的外部途径和内部方法多年没有创新。
问题已经锁准,如何有效破解成了关键。“纲举才能目张,执本方可事遂。”滁州中院党组决定从机制创新入手,汇聚各方力量,推进矛盾多元化解。在坚定“党政主导、司法推动、社会参与、多元并举、法治保障”这个顶层设计理念的基础上,法院组织人员赴省内外多地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示范法院学习考察,将他们的经验做法与滁州的实际情况相结合,多方论证加强多元化机制建设意见。2015年初,法院多次向市委、市委政法作专题汇报,争取党委的支持,从上而下推进多元化解工作。2015年9月1日,该院召开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座谈会,邀请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法制办、市司法局等多家单位,就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具体制度进行会商。最终,经过多家会签,形成了“1+15”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成功构建起系统性较强、富有滁州特色的多元化解机制。
“1+15制度中,有一部分是我们已经推行的,有一部分是在原有基础上修订完善的,还有一部分是创新开展的。文件内容很多,但都是干货,既有总体的要求,也有细节和具体的流程,体现了系统性和科学性。这一系列制度落地生根,对多元化解机制建设与工作开展至关重要。”滁州中院院长陈严法如是说。
多元化解“三字诀”
滁州法院在多元化解机制建设中,注意针对存在的问题,用好一剂良方“三字诀”。
其一是“建”平台合纵连横。多元化解纠纷机制要发挥作用,关键是凝聚各方合力。为此,滁州中院注重打造“开放式”平台,不断拓展多元化解对接领域。该院大力推进全市两级法院诉调对接工作,与工商、税务、金融、城管、劳动保障、妇联、公安等部门建立相对固定的对接关系,充分发挥行政、行业、仲裁、律师、公证、群众组织等各方面的作用,确保一旦发生矛盾纠纷,各部门及调解组织与法院之间、调解员与法官之间,能一呼即应,共同化解矛盾纠纷。
2015年7月21日,安徽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向滁州中院起诉滁州市同创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要求判令支付亿元欠款。法院依法登记接收起诉材料后,因案件涉及市政重点工程且涉案金额巨大,立即启动重大案件沟通联系机制。经滁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协调,通过诉前调解促成双方达成解决方案,安徽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于7月29日申请取回起诉材料,有效避免矛盾升级,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受到该市市委、市政府的充分肯定。
其二是“把”关口多层分流。经济发展新常态下,单一、单向、零散、粗放的纠纷化解方式已经无法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滁州中院切实强化“纠纷梯次过滤”理念,促进纠纷解决的多元立体、双向互动、系统整合和精细化。在司法实践中,该市法院积极实施“三个分流”:一是强化诉讼外分流,通过加强对当事人诉讼心理辅导、诉讼常识指导,案件风险评估,开展诉前调解;二是强化繁简分流,根据案件性质、标的大小、难易程度等,界定复杂、简单案件的标准,强化调解与小额速裁程序的衔接,采取简单易行、便民利民的矛盾化解方式;三是强化类案分流,推进专业化合议庭建设,将特定类型的案件交由专业化合议庭审判,促进案件审判质效提升。在案件大幅增长的情况,以有限司法资源实现审判质效持续提升。2015年获得全省审判绩效综合考评第三名,位居该省二类城市第一名。
其三是“用”科技如虎添翼。随着立案登记制改革、民商事案件管辖标的调整、新行政诉讼法实施,该市两级法院的收案量出现了井喷式增长。为了有效提升办案效率,提高司法服务水平,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滁州中院党组强力推进全市法院信息化建设,充分借助现代科技手段,改变传统的思维方式和工作方法,把信息化建设全面融入到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中。依托诉讼服务网,建立申请事项督促提示和诉讼信息推送机制。开通律师自助立案通道,方便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参与诉讼。建立在滁律师民商事诉讼文书电子送达渠道,以“电子送达”方式送达法律文书和有关诉讼事项,有效化解了“送达难”问题,得到当事人的好评。同时,在全省法院率先开发诉调对接管理系统,建立纵向贯通,横向联通,共享共用、安全可靠的在线矛盾纠纷解决的信息系统。对全部诉前调解案件进行集中管理,全过程、全方位、全业务覆盖案件整个流程,实现传统的手工纸质登记诉前调解工作向诉前调解案件电子化、流程化、档案化的转变,既方便查询统计调解工作量,又可充分调用各类调解资源,使得诉前调解工作办案质效明显提高。
各创“秘方”显成效
“我们本来都已经做好打长期官司的准备了,没想到起诉到法院,法官能在这么短时间内解决问题,程序流畅,方法也比较灵活,最重要的是能解决问题,很实用。” 明光市世纪广场的一名商铺业主这样讲到。
2015年5月,安徽省明光市金泰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明光市世纪广场开发商铺,将地下商铺出售给了79户业主。业主们将购买的商铺代为出租给苏果超市。后因拖欠租金问题,79户业主起诉至法院,同时部分业主围堵住了苏果超市大门,在当地引起了较大社会影响。法院接待当事人后,及时启动“1+X”多元化解模式,联合明光市工商局和消费者协会,组成特邀调解员进行协商、调解,通过辨法析理,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苏果超市和明光市金泰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时给付业主租金,79户业主罢访息诉。一起群体性案件,成功化解在诉前。
“1是法院,X是纠纷涉及单位。一套机制的有效运行,人、财、物等问题的解决是关键,而我们在三年的时间里也探索出了一些经验。”明光市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程玉峰这样讲到。
一是人员水平高。法院内部诉前调解组的法官确保“三有”,即有45岁以上年龄,有20年以上一线审判经验,有较强的责任心,以强大的诉前调解团队,妥善化解矛盾纠纷。法院外部健全调解组织网络,触角深及乡镇、村、组和调解联络员,有针对性地定期培训。今年3月29日,滁州中院与市工商联合举行滁州非公有制企业商事调解中心培训班,首批非公有制企业商事调解中心人民调解员60多人参加了培训。
二是财力保障足。以明光法院为代表的基层法院积极向党委政府汇报工作争取支持,并将万人起诉率纳入本市综治工作(平安建设)考评的重要内容,调解案件均能够得到相应的资金费用,倒逼调解工作的积极有序开展。
三是平台支持广。两级法院高度重视多元解纷工作,各方面均给予大力支持,积极搭起多元解纷平台。围绕群众需求,抓好“两个覆盖”。即一方面,抓好类型案件诉调联动“全覆盖”。滁州中院成立了诉调对接中心,与该市工商、金融、保险等部门和协会主动对接,打造“开放式”矛盾化解平台。另一方面,该市法院注重抓好解纷网络“全覆盖”,全市依托29个法庭的“诉讼服务站”、123个法官工作室,实行法官定点联系,定向指导。
2015年,南谯区人民法院一线法官人均结案206件,位居全市法院第一,一线法官长期处于超负荷状态,积案越来越多,信访压力越来越大。为破解难题,该院把诉调对接工作推进双向互动的社会化平台。积极开展与司法局、司法所的互动合作,携手全区3家律师事务所、8个司法所和保险公司、交警大队等单位,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商事调解和律师调解等组织加入法院特邀调解组织名册,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规范。今年2月,该院在诉讼服务大厅设法律援助中心驻法院工作站,将适宜调解的案件委派给他们进行先期调解。服务站由各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负责进行诉前调解、司法援助和法律咨询。对于现场调解成功的,现场立案、送达、制作民事调解书,能够即时履行的,当场履行;当事人难以达成协议,需要通过诉讼程序解决的,则对当事人提起并参加诉讼加以指导。
天长市是安徽省县域经济发展的排头兵,综合实力一直位居中国百强县市行列,经济发展快速,商业活动较为发达。为此,天长市人民法院与市工商联联手搭建了专门的调解化解会员企业之间经济纠纷的组织。由法官、商会干部和企业代表三方组成,现有194家中小企业参加,对这些企业间发生的经济纠纷先行调解,缓起诉、慎查封、不动硬。特别是在经济下行期,让大家抱团取暖、共渡难关。不到两个月的时间,天长法院已成功调解10多家企业因为拆借资金、追收货款等方面的纠纷,金额近1000万元,既减轻了法院的办案负担,也留给困难企业喘息机会,体现了快(矛盾化解快)、低(解决纠纷成本低)、省(程序简单、省心省力)、活(企业经营不受影响)、和(双方能保持生意往来)的特点。
“多元解纷机制的设计关键是要因地制宜,每个法院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在诉调联动‘全覆盖’的同时也在一些领域和纠纷类型上有所侧重,采取针对性强的方式方法并形成常态化,就目前来看,取得的效果还是很好的。”滁州中院立案一庭王献梅说。(冯春 朱一村 马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