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人民法院报
责任编辑:曹红娟
发布时间:2016-01-13
让人民群众有更多司法获得感
——福建法院创新司法便民破解诉讼难题透视
2015年,司法改革,风起云涌,万众期待。
作为全国第二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省份,福建法院从破解群众反映的诉讼难题入手,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推进工作,一系列彰显改革风气之先的机制在全省落地生根,并逐渐释放制度红利。
“要坚持人民司法为人民,回应人民群众关切,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勇于破解体制性机制性障碍,努力提供公正、高效、便民的司法服务,让人民群众在司法领域有更多的‘获得感’。”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马新岚如是说。
“立案难”渐行渐远
2015年,立案登记制在全国法院落地。此举被称为解决“立案难”的关键。一时间,媒体热议。
而在福建,另一项立案领域的“自我革命”同样吸引眼球。
2015年9月21日,福建高院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宣布:全省法院将打破省内行政区划限制,对全省中级以及基层法院受理的第一审民商事、行政和申请执行案件,实行跨域立案服务,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便捷的立案服务。
据悉,这项具有前瞻性、创新性的改革,在全国尚属首次。
福建高院副院长何鸣告诉记者,由于福建区域内山海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加上民营经济活跃,异地纠纷较多。许多老百姓为了打官司,往往需要多次往返于异地法院,既费时费力费钱,也不利于矛盾纠纷就地化解。
“跨域立案不突破法律关于案件管辖权的规定。当事人只要就近向其所在的法院或人民法庭提交立案申请,剩下的事情通过收件法院和受诉法院之间加强协作,完成起诉材料的审核、推送和流转。这就叫‘让数据多跑步、当事人少跑腿’。”何鸣说。
9月21日,泉州市永春县居民陈宏琼成为全省实施跨域立案制后的首个受益人。陈宏琼的案子起诉对象在厦门市翔安区,原本根据规定要到翔安法院立案。“一想到要两地奔波,便几次打消了起诉的念头。”这次,听说省高院在全省推广跨域立案,老百姓打官司可就近选择“家门口”法院立案,陈宏琼说:“我想试试。”
永春法院将有关文书转化成电子文档通过专网传输给翔安法院,再经对方信息审核和回传,15分钟后,陈宏琼便拿到盖有“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法院”电子签章的受理案件通知书。
不到半小时,完成全部办理流程。这是跨域立案模式下呈现的新气象。据了解,全省各中、基层法院和人民法庭目前均开设专门的跨域立案服务窗口,并指定专人负责。
为防止出现消极应付、推诿扯皮的现象,福建高院依托“大督察”工作机制,加强对各地司法巡查和审务督察。自去年10月以来,全省法院通过跨域立案受理各类案件1102件。
行政诉讼告别“主客场”
行政案件,俗称“民告官”。长期以来,由于体制机制存在问题,行政审判面临诸多困难,突出表现在“立案难、审理难、执行难”,严重影响了司法公信力。
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设立跨行政管辖制度给解决这一历史性难题带来转机。
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福建法院从2015年9月21日起,在全国率先开展管辖制度改革。成为全国首批推进此项改革的三个省份之一。改革的“路线图”是将全省除龙岩以外的8个设区市,各确定2至4个基层法院,集中管辖指定范围内原属其他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一审行政案件。而龙岩各基层法院的行政案件上提一级由龙岩中院集中管辖。
“通过制度设计安排,使司法管辖区域和行政管理区域适当分离,从而打破行政案件‘主客场’模式,提升受诉审理法院和一线行政审判法官对不当干预的抵制能力。”福建高院行政庭负责人告诉记者。
此举一推出,备受关注。9月25日,在管辖“新政”实施后的第5天,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法院就受理首起跨区“民告官”官司。原告杨某坦言:“异地审理,打消了我对本地法院与行政机关‘官官相护’的顾虑。”
行政案件异地管辖后,行政诉讼离开了本行政区域,最大限度避免了行政机关对行政案件的审理进行权力干预。群众对司法裁判信任度大幅提升。
司法公开成“新常态”
2015年9月1日,一起商标使用权纠纷在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审。
作为国内知名“暴龙”眼镜商标注册人的厦门雅瑞公司起诉福清市某眼镜店不当使用与其近似的商标,误导消费者。双方聚焦争端,激战正酣。
不同以往,庭审过程通过福州中院官方微博、微信同步直播,公开“晾晒”。数万网友“隔空”观战。
庭上唇枪舌剑,庭外热议不止。网友“风中的云”说,双方律师辩论看点十足,法官说法言之有据……
网友“小楼听风雨”说,在家看庭审成为现实。自己将时时关注@福州中院的庭审动态……
庭审是司法中的重要一环,必须以当事人“看得见”“感受得到”的方式呈现。2015年,福建法院以开展“百万网友看庭审”为契机,常态化庭审直播1310场,网上、掌上看庭皆能做到触手可及。
欢迎“围观”、不惧公开,将司法过程、裁判结果暴露在公众的聚光灯下。围绕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全省法院大力推动“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和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和政务内网、法院专网、政务外网以及司法互联网“四网”建设。
“作为法律职业共同体,我们感到司法公开的脚步在明显加快。”福州某律师事务所律师吴明告诉记者。在几年前,要查询案件进展情况,对很多当事人而言,还是一件颇感头疼的事。“打半天电话找不到法官,他们不是在开庭,就是外出办案。”
如今,随着全省“12368”诉讼服务热线以及“两网两微”等公共咨询平台相继投入使用,这一难题已迎刃而解。
当事人只要拨打热线或登录相关平台,便可轻松查询诉讼指南、审判流程、庭审程序、文书样式等公共信息以及案件审判执行进展情况等。这背后,是全省数以千万计的“海量”司法数据在发力。
“司法过程中的每个节点,均被要求录入数据库里,全程留痕。在确保当事人的知情权、监督权的同时,也实现司法过程‘可复制’‘可还原’。”福建高院信息化工作小组负责人介绍道。
执行走进“E”时代
经济下行、行业不景气,让仙游一家红木家具店负重前行。因无力履行一起到期欠款,仙游县人民法院查扣了这家店主的部分红木家具。
如何为价值不菲的红木家具找到买家,成为一道难题。执行法官想到福建法院正在尝试的网络司法拍卖。
从2014年起,全省法院对查封扣押的执行标的试行网络拍卖,以此杜绝低估贱卖、串通压价、恶意竞买等现象。
网络上,这批红木家具一经展示,就吸引不少网友“围观”。经过24次竞价,这批红木家具从8万元起拍,最终以20.3万元落锤。拍出这一价格,连被执行人潘某也感到“惊喜”……
“执行难”难在哪里?一位从事执行工作近20年的老法官告诉记者,查人找物难、财产变现难。
“究其原因,在于执行方式的单一以及对失信‘老赖’惩戒手段的缺失。”
随着大数据时代踏步而来,福建法院运用互联网思维,以信息化手段破解执行难题。
据福建高院执行局副局长葛福东介绍,早在2014年,福建高院就开发以执行网络查控为核心、覆盖全省三级法院的执行指挥管理平台。该平台通过 与全省35家银行机构以及公安、工商、国土等部门网络对接,实现执行人员足不出户查控被执行人名下存款、房产、车辆等财产信息。
“‘点对点’网络查控,改变了执行工作‘几个法官一辆车’,为查找被执行人财产线索‘跑断腿、磨破嘴’的状况。”葛福东说。
据统计,2015年,福建法院通过网络查控冻结银行存款81亿元,房产、土地、车辆等财产37万余件。福建法院执行信息化建设工作作为“福建样本”向全国推广。
为让失信人员付出更加高额的成本,福建法院还通过媒体、网络广泛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同时会同有关部门,建立社会信用信息共享和失信联合惩戒体系。一系列制裁失信“老赖”的重磅举措相继出台:不仅限制乘飞机、坐软卧、住星级宾馆,而且在贷款、招投标、注册公司等方面也受到严格的信用惩戒。高压政策呈合围之势,失信“老赖”生存空间被最大限度地挤压。
一组数据显示,2015年以来,福建法院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2万余人,3万多名“老赖”迫于压力自动履行义务。(何晓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