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人民法院报
责任编辑:曹红娟
发布时间:2018-01-18
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法院院长 詹荣安
人民法院全面履职,各项工作要取得突出成效,需要全体干警凝心聚力,奋力拼搏,同时,法院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院长的率先垂范作用和责任担当精神非常重要。笔者认为,法院院长的责任担当精神应当体现在四个方面。
一、方向引领
法院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院长不仅要把上级交办的工作完成好、落实好,更要发挥好“火车头”“牵引车”的方向性、引领性作用。而发挥好方向性、引领性作用,应当具备三种意识。首先,要有问题意识。要正视法院在队伍建设、审判工作和各项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坚持问题导向,理顺问题根源,剖析问题成因,有针对性地思考解决问题的对策。其次,要有看齐意识。注重向优秀法院看齐,学习他人先进的管理制度和经验。最后,要有创新意识。将更多的精力放在深度谋划思考法院的发展方向上,做到思路宽、眼界宽,起点高、定位高。同时,善于把握规律,找准症结,研究实招,提高实效。
二、勤勉务实
在“三严三实”及“两学一做”的问题排查中发现,有的领导干部工作作风浮躁,不愿吃苦受累,缺乏苦干实干、爱岗敬业的精神。在办案中,不愿办疑难复杂案件,存在实质性办案少、挂名办案多,接触当事人少、听取汇报多等现象。这说明有的领导干部缺乏勤勉务实的工作作风。然而,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院长理应是本领域的行家里手,尤其是在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强化法官办案责任的当下,作为员额法官,院长只有带着“一切为了群众”的真感情,身体力行、实质办案,认真对待每一起案件,切实做到开好每一次庭、写好每一份判决书、接待好每一位当事人,以自身务实规范的执法办案工作成效示范全体法官,才能推动全院审判工作实现跨越提升。
三、凝聚力量
一个法院能否凝聚起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和强大力量,主要取决于领导班子。班子是旗帜,班长是关键。作为法院的主要负责人,院长必须有思想、有作为、有担当,把心思真正放在法院工作上,做到实干为先,规范履职,切实承担起“一岗双责”;做到心胸宽广,吸纳包容,汇聚干事创业的力量;做到勤政廉政,以上率下,营造风清气正的氛围。正所谓“喊破嗓子,不如干出样子”,在队伍建设上院长必须当好“关键少数”,发挥“关键作用”,用自己的一身正气,作好下属和身边人的表率。
四、勇于担责
要在改革中勇于担责。要以勇于自我革命的气魄和坚忍不拔的毅力投身、推进改革,敢于向积存多年的顽瘴痼疾开刀,敢于触及深层次利益关系和矛盾,坚决破除利益固化的藩篱,切实承担起时代赋予的责任。要在工作中勇于担责。当前,审判执行工作面临多重挑战,涉诉信访压力巨大,干警在执法办案过程中人身安全经常遭受威胁。这就要求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院长必须勇于直面矛盾和问题,不回避、不推诿,肩膀要硬,心胸要宽,面对矛盾敢于迎难而上,面对风险敢于挺身而出。特别是在强调院庭长实质办案的背景下,作为员额法官,院长应当主动回归法官本位,主动承办疑难复杂案件,特别是那些存在重大利益冲突和信访风险的案件。要在反腐中勇于担责。当前,虽然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并巩固发展,但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作为法院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要以对审判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严格落实“两个责任”,敢于向歪风邪气说不,敢于向腐败行为开战,努力营造干警清正、司法清廉、政治清明的良好政治生态。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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