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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用法治思维 提升履职能力

来源:人民法院报 责任编辑:曹红娟 发布时间:2015-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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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范县人民法院院长 韩军
 
政法领导干部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过程中肩负着特殊重任,只有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全面提升自我依法履职能力,以更高的站位贯彻全面依法治国新要求,以敢于担当的勇气履行好自己的职责,才能切实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一、深化法院司法功能,维护党的执政地位
 
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今天,人民法院地位更加凸显,责任更加重大,任务更加繁重,使命更加光荣,所以要进一步增强做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者推动者的责任感紧迫感,拓展和深化人民法院的司法功能作用,维护党的执政地位,着力把各项工作和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力促宪法法律正确实施,推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坚守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二、加强司法公信建设,提高法院司法权威
 
司法公信力要靠一个个具体案件的公正审判来积累,案件的处理是否公正是人民群众认知司法、理解司法、评价司法、信任司法的直接依据。人民法院必须以公正立公信,严格依法办案。司法裁判失去公正,高效就没有意义,权威也就难以树立;司法裁判不讲效率,案件久拖不决,公正也会大打折扣;司法裁判没有权威,即使办理的案件再多,也不能起到定纷止争的作用。要深刻把握公正、公信、高效、权威之间的辩证关系,坚持统筹兼顾,协调推进。
 
在工作中,要以解决制约司法公正、影响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为重点,充分发挥基层法院、人民法庭的优势和作用,加大司法便民惠民工作力度,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深化新一轮司法公信建设,提高司法公信权威,努力使人民法院办理的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人民和历史的检验。
 
三、强化依法办事意识,提高依法履职能力
 
依法履职、依法办事,是党员干部执政为民、立党为公的起码要求。在新形势下,党员干部承载着更为重要的责任,要对得起自己的“乌纱帽”,对得起百姓的期望,对得起国家的信任。因此,要提高党员干部依法履职的能力,必须加强党性修养、强化依法办事意识,注重实践锻炼、提高依法办事能力,完善监督机制、营造依法办事氛围。
 
中国共产党建党至今已有94年,靠的就是不断学习、不断进步,坚持与时俱进,与先进的思维和政策接轨。依法治国的提出,就是党在不断进步中摸索出的新的治国方针,这无疑是非常先进的思维,也是极具里程碑意义的。但是由于部分党员干部贪图享乐,对学习抱有消极态度,不愿积极进取,而是选择贪污腐败,最终走向自我毁灭之路。所以,必须严守党的纪律,锤炼党性,与党提出的依法治国步调保持一致,才能全面提升党员干部的依法履职能力。
 
四、完善监督制约机制,有效规范权力运行
 
权力失去制约必然导致腐败,提高依法履职能力,既要靠党员干部的高度自律,又要靠监督机制的制约。党员干部在缺乏有效监督的条件下,是很容易犯错误的,依法办事也是难以保持的。腐败的本质是权钱交易,研究腐败问题就要研究权力,解决腐败问题就要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防止人民赋予的权力岗位化、岗位形成的权力个人化、个人掌握的权力商品化,从源头上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必须从加强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入手,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使干部不想腐败、不能腐败、不敢腐败,把反腐倡廉建设提高到新水平,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因此,健全完善一套行之有效的监督机制和办法意义重大,只有充分运用监督机制加强自身建设,才能有效规范权力的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