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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聚司法智慧 助力司法改革

来源: 人民法院报 责任编辑:曹红娟 发布时间:2017-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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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智慧和经验来源于实务工作者的勠力实践,来源于学界工作者的潜心研究,来源于实务与理论的共生共长。
 
春秋战国时期,社会变化加剧,待解问题激增,推动了思想流派形成,出现了百家争鸣的学术景象。百家争鸣为社会发展献计献策,社会发展又推动百家争鸣进一步鼎盛,从而形成了学术与社会发展相得益彰、相互促进的良好局面。今天,在司法诉讼集中爆发,司法改革集中决胜的关键时期,也正是需要思想大迸发,学术大发展的历史时期。
 
中国法学会审判理论研究会2017年年会暨“司法改革与法院组织法法官法修改”理论研讨会再一次重申,要牢固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繁荣和发展中国特色审判理论研究,为世界司法文明贡献中国智慧和中国经验。然而,中国司法智慧和经验从何而来是每一个法律工作者需要深思的问题。
 
司法智慧和经验来源于实务工作者的勠力实践。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司法活动的深化发展离不开每一位司法者的亲力亲为。这就要求我们的法律工作者,特别是法律适用者,把自己的全部身心投入到司法生动的实践中,投入到具体案件的办理中,通过严格司法、依法裁判获取司法经验,积累司法智慧。要在实践中探索新知,以新知推动实践,把司法实践活动打造成为法学理论研究的“样本库”和“试验田”,也要在司法实践中升华司法应用水平,致力形成应用法学研究的争鸣之势。
 
司法智慧和经验来源于学界工作者的潜心研究。理论来源于实践而高于实践,法学理论的进步对司法活动的进步起到指导和引领作用,甚至决定了司法文明发展的高度。这就要求我们的学界工作者们要淡泊名利,潜心学术,不断发展理论研究新方法,产出理论研究新成果,并主动把理论研究融入中国特色司法实践活动之中,发现中国司法真问题,提出中国司改好方案,推动形成中国法学理论研究“百家争鸣”新态势,为司法改革提供源源不断的智慧支持,推进司法改革科学健康稳步发展。
 
司法智慧和经验来源于实务与理论的共生共长。法学理论和司法实践具有相辅相成的紧密关系,二者互助共生才能促进彼此共长共荣。法学理论界人士在专注学术研究的同时,也要关注司法实践的最新动态和司法改革的最新方向,要注重理论创新与实践应用的衔接。司法者也要将审判工作和法律研究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既要埋头办案,也要抬头看路,要从典型司法案例中提炼指引社会活动的一般规则,探寻中国司法发展的可行之路。
 
司改的成功是需要一代又一代人前赴后继忘我投身、砥砺奋进开拓创新的动态过程。在这一过程中,司法实务工作者、法学理论工作者都要以对中央高度负责的政治责任感,对历史高度负责的历史责任感,对改革高度负责的主体责任感,潜心研究,勠力实践,汇聚起“百家”智慧的合力,共同推进司法改革决策形成与实施,共同创造法治中国建设全盛繁荣新景象。(王 俊)
 
(原文链接:http://rmfyb.chinacourt.org/paper/html/2017-09/29/content_130734.htm?div=-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