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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基层法官的“温度”

来源:人民法院报 责任编辑:曹红娟 发布时间:2016-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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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基层法官的“温度” 
 
——电视剧《小镇大法官》浅评 
 
2016年春季,央视播出了电视剧《小镇大法官》,它是田园法制轻喜剧。荷塘古镇,家长里短,邻里纠纷,结婚离婚,抚养赡养,环境保护,迁坟殡葬等等,你看到的都是最基层也是最基本的生产生活矛盾。有矛盾纠纷,就有民事诉讼,有诉讼,就得有法官判案。本剧讲述的就是中国最基层法庭——乡镇法庭的断案故事。法官与老百姓和案件的当事人都生活在一个镇上,抬头不见低头见,都是熟人,从村头的大树底下到农家的炕头上,法官随时随地调解纠纷、开庭断案、普及法律知识。
 
应当承认,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中国社会进入了矛盾多发期,许多过去不曾有过的新问题、新矛盾都出现了,远远溢出了传统道德所能制约的边界。这就需要法治,需要法治社会。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制经济,现代社会实质就是法治社会,所以,只有积极地面对社会问题,正视社会矛盾,才能强化法制建设,促进社会的法治进程。从这个角度来看,该剧从最基层的种种诉讼讲起,直面社会矛盾,依法解决问题,很接地气。同时,用艺术的方式弘扬法制理念,很有时代精神。
 
但是,老话说得好,清官难断家务事。恰恰是这些基层纠纷,最难断清是非,如果处理不当,案结事未了、情未了,小纠纷也可能引发人命大案。
 
该剧主人公“大法官”王德忠,在荷塘小镇上生活了几十年,处理过无数纠纷案件,深知基层的人情世故,所以,总是设身处地地站在双方当事人立场上想问题,既要秉公执法,维护公平正义,又要化解仇恨,理顺情绪。他断案,不是简单地从法律条文出发,而是从当事人的实际出发,力求实事求是,合法合理合情,争取双方都能接受。王德忠就是用这种切合实际的、适应基层特点的工作方法化解矛盾,阻止事态的恶性发展,令人心服口服,得到了荷塘镇老百姓的称赞和认可。
 
在荷塘镇,王德忠是个小法官,却是一个有威严有威信的人,因为他对法律、对案件、对当事人有责任感,几十年兢兢业业尽职尽责。有责任,才有公道,才有担当。判案,不仅仅是结案,更重要的是“了事”,尤其是民事纠纷案件,结案不是终点,“了事”才是终点。因此,他心里装着法律,同时又装着老百姓,装着当事人。
 
法律的目的不在于事,而在于人,在于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我最欣赏王德忠说的一句话,法律是有温度的。冰冷无情的法律,之所以在他看来是有温度的,是因为他以责任心、良心来办案,赋予了法律以解决问题、校正人心的温度。只有温度,才能化解仇恨,沟通人心。一言以蔽之,这个王德忠,就是这么一个用良心办案的小法官,更是一个有温度的人。这温度,不是来自私情,而是来自职守、公道、良心。所谓“大法官”的“大”,不是职位高,而在于心的“温度”。千里之行始于足下,社会的进步,就得从解决一个个问题开始。文艺发展,也应该是从正视现实、用艺术的方式回应现实问题中寻找出路,而不能在架空历史、逃避现实中充当娱乐先锋。
 
《小镇大法官》以喜剧风格演悲情人生。王德忠也经历了妻离女散的痛苦生活,当然,最终还是大团圆了。这也是多年来中国现实题材电视剧的通用模式,在这个模式中,喜剧风格与悲情人生也有天然的不和谐之处,为了达到喜剧的效果,往往只能依靠人为设计的夸张性情节与夸张性的表演来体现,但是,过渡的情节表演有时会有损于艺术的真实,这是该剧的一个小小遗憾。(张德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