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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应以水为鉴

来源:福建长安网 责任编辑:曹红娟 发布时间:2015-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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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法院 戴琳丰
 
乾坤日夜浮,杨柳焕然新,时间如白驹过隙。转眼间,我已在法院度过了5个春秋,从一名书记员成长为一名法官,也倍感肩上责任之重。法官,作为执掌法律之器者,是“法律由精神王国进入现实王国控制社会的大门”,法律得借助于法官降临尘世,被人们所信仰和推崇。法官在各种法律场景里,往往被定义为正义的化身。如何做好一名法官,如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是每一位法官应当时刻反思的问题。就我个人而言,我认为在浮躁多于平静的当今社会,作为判定是非的法官,应当学习水的优良品格,以水为鉴,常修为人之德,悟从业之道,炼尽职之能。
 
平如水。水通达则广济天下,奉献而不图回报。不管将水放在银盆还是置于瓷碗,它都能不卑不亢、不偏不倚,保持自身的“水平”。作为法官,要明是非、断曲直,就必须具备水的这种无欲无求、公平正义的品格,真正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一碗水端平”。这样,才能赢得当事人称道和社会认可,所作出的裁判才会被信服,司法权威及公信力才能得以树立。
 
和如水。水最具凝聚力、渗透力、亲和力。它一旦和他物融为一体,就会荣辱与共、生死相依,即使外界想阻隔都不容易,故李白有“抽刀断水水更流”之感慨。作为一名法官,应当学习水的渗透精神,向人民群众广为宣传法律,使法律活在人民心中,像影子一样跟随着人们的身体,并通过正确的裁判形成正确的导向,让人们在心中树立起一种“当为不当为、应允非应允”之标准。亦应学习水的亲和精神,牢记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工作主线,把司法为民措施落到实处,扎扎实实为群众办实事,为群众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让人民群众带着怨气而来,载着满意而归。
 
志如水。无论是大江小河之水,或是山涧溪流,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无论“九曲十八弯,关山百里重,千回又万转”,它都能做到昼夜不息、奔流不止。正如南宋诗人杨万里所赞“万山不许一溪奔,拦得溪声日夜喧。到得前头山脚尽,堂堂溪水出前村”,作为法官,应当学习水的这种永不退缩、勇往直前的精神。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各种社会矛盾交织和碰撞,一系列经济、政治和社会问题呈现为一起起案件涌向人民法院,造成了人民法院案多人少的困境,使法官面临前所未有的压力。在此关键时期,作为法官更应勇于担当、顶住压力,像水一样勇往直前,努力化解各种矛盾纠纷。
 
淡如水。水无色无味、清澈、透明。古语云:“君子之交淡若水,小人之交甘若醴。”作为法官,应当像水一样慎独,保持清廉。“公生明、廉生威”,只有做到清正廉洁,才能赢得人民的信任,才能更好实现公平与正义。
 
总之,作为一名法官,我们应当以水为鉴,秉承“法平、崇理、求实、担当”的精神,在审判岗位上尽心、尽职、尽责,公正裁判,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