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宁县司法局
责任编辑:李 婷
发布时间:2019-10-29
庆阳市宁县公证处根据庆阳市司法局《关于开展公证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敬老月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及宁县司法局的安排,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精心组织,紧密安排,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积极开展公证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敬老月活动。
10月中旬,宁县公证处组织工作人员在支部书记张世峰同志的带领下前往盘克镇杏洼村入户宣传《宪法》《继承法》《婚姻法》《公证法》及与公证有关法律法规,为老人散发宣传单、公证业务指南,发放公证明白卡等,积极为老年人解答各类法律问题。
在日常工作中,宁县公证处指定专人专职接待前来办理公证业务老年人、“五保户”和孤寡老人等,优先为他们看座、倒水,耐心询问,细心解释,提供公证法律咨询。同时对材料齐全符合办理公证条件的老年人优先办理公证业务。2019年10月11日,宁县春荣镇新庄村75岁的刘某前来办理其丈夫名下存款的继承权公证,公证员张慧君对已预约当事人进行安抚,优先为老人办理了公证,待老人办理结束离开后,又加班为预约的两位当事人办理公证。
截止目前,宁县公证处共办理老年人申请的继承、声明书、委托等公证事项12件,发放公证业务宣传资料500张,发放公证明白卡300多张,将弘扬中华民族孝老爱亲传统美德落到了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