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庆阳长安网
责任编辑:曹红娟
发布时间:2018-11-30
本网讯(通讯员 李博)11月29日上午,庆阳市司法局机关第一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庆阳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在春,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局党总支副书记卜拴麟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会议。
会上,首先传达了庆阳市司法局党总支《机关党建工作存在问题的整改方案的通知》和市直机关工委《关于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的通知》文件精神,随后全体党员认真研读学习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全文。
会议指出,党支部是党的基础组织,是党组织开展工作的基本单元,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保障党长期执政的基础,是全面推动从严治党最基层的有力措施,担负着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条例》是对基层党支部工作的全面规范。
会议要求,全体党员要迅速掀起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新高潮,用《条例》规范支部工作、规范党员行为、规范各项司法行政工作,用《条例》提升支部的组织力、凝聚力,充分发挥局机关第一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努力推动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庆阳市司法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