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庆阳长安网
责任编辑:曹红娟
发布时间:2017-05-25
本网讯(通讯员 尚秀丽)为了进一步提高全县国家工作人员的法治素养和依法办事能力,根据《庆阳市进一步健全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精神和宁县人大、县政府关于对全县“七五”普法工作的总体部署,宁县组织部、宣传部、政法委、司法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法制办公室六个单位联合制定了《宁县进一步健全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方案》,印发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贯彻落实。
《实施方案》从指导思想、目标任务等方面对全县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作出了具体的要求,要求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要紧密结合实际,认真学习以宪法为核心的各项法律法规,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努力提高法治素养,各级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带头厉行法治、依法办事,坚持与法治实践相结合,不断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党员干部要深入学习党章和党内法规,尊崇党章,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实施方案》要求,坚持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坚持党委中心组学法,每年集中学法不少于4次,建立学法档案,学法公示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国家工作人员日常学法,确保每人每年学法不少于40学时,注重微博、微信、微视、移动客户端等新技术在学法中的运用。组织开展以案释法、旁听庭审、警示教育等,不断拓宽学法渠道,推进学法形式创新。进一步完善依法决策制度,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预防和减少违法决策行为的发生。落实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对于违法决策以及滥用职权、怠于履职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的,都要严格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庆阳市宁县司法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