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庆阳长安网
责任编辑:曹红娟
发布时间:2016-09-23
本网讯(通讯员 栗莹)庆阳市宁县司法局积极探索新形势下人民调解工作的有效途径,创新工作理念和方法,狠抓基层民调队伍建设,努力健全调解网络体系,不断拓宽人民调解的领域和范围,较好地发挥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的职能作用,助推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
健全调解组织网络体系,实现民调工作全覆盖
一是充实强化各类专业调委会。成立了医疗纠纷、道路交通事故、环境综合治理、婚姻家庭、物业管理等5个专业性调委会。同时,加强对全县20个县、乡两级调委会、270个村(社区)调委会的建设,实现了县、乡、村三级调解网络,构建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上下贯通、左右协调、多方参与的人民调解工作格局。
二是规范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依据《民事诉讼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等规定,按照每个村民小组不少于1人的标准,选聘了2477名为人正派、办事公道、熟悉法律、热心群众工作的人员任人民调解员,由该县司法局发文任命,颁发了聘书,形成了组织健全、操作规范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体系,做到哪里有纠纷,哪里就有调解员,使各类纠纷得到及时有效的调处。
加强培训,提高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
一是加强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为了人民调解员特别是调整后新担任的人民调解员能适应当前的民调形势,有效开展民调工作,各乡镇司法所及时组织,对当前聘任的2477人民调解员进行岗前培训,调解员认真学习了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和当政方针政策,了解各类矛盾纠纷发生、发展的特点和规律,归类化解,调防结合,使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精细化、高效化,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员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
二是强化公众参与调解意识。对重点领域采取入村入户讲解、制作画报和法治长廊等形式宣传《人民调解法》等法律法规,使广大群众更加深入了解人民调解工作。对适宜通过人民调解方式化解的矛盾纠纷,及时告知当事人人民调解的特点和优势,引导当事人优先选择人民调解,引导当事人理性表达诉求,有效防止了各类矛盾纠纷的激化,防止了恶性事件的发生。
创新举措,不断强化调解工作实效
一是建立激励机制,激发工作活力。在继续落实乡、村两级调委会矛盾纠纷案卷以奖代补工作报酬的基础上,对每个人民调解员实行“人民调解员协议书”四联单管理办法,对每调解成功一例民间纠纷,经核实后由该县司法局通过基层司法所发给调解报酬10元钱,极大地鼓励了他们的工作积极性。
二是完善矛盾纠纷预警机制。加大信息预警通道建设力度,全县普遍建立了矛盾纠纷月协调会议制度,定期分析研判形势。各乡镇、各部门普遍建立健全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协调会议纪要》、《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分类台账》、《重大社会矛盾纠纷和突出信访治安问题台账》,对可能引发重大治安问题和群体性事件的隐患苗头,落实解决措施,实行责任倒查制度,造成严重后果的,年终考核实行“一票否决”。
三是开展“一村一社一法律服务工作者”活动。从具有丰富法律专业知识和实践能力的法官、检察官、公安干警、司法行政工作者、公证员、律师、政法委干部、法学会会员职业资格的从业人员中,择优为18个乡镇配备18名专业法律顾问,为257行政村和13个社区配备270名法律服务者,各行政村(社区)聘任1名法律服务工作者,要求每个月至少到村(社区)服务1天(不少于8个小时),每个季度至少举办1次法治讲座,指导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庆阳市宁县司法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