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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县司法局开展律师事务所收案收费及公证质量专项检查活动

来源:庆阳长安网 责任编辑:李婷 发布时间:2014-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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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通讯员 李琦)庆阳市宁县司法局以规范律师执业行为,提高服务水平为抓手,在全县范围内积极开展了律师事务所收案收费情况及公证质量进行了专项检查。

规范程序,提高质量,有效杜绝违规事件发生。始终要求公证质量第一,社会效益第一的理念,正确处理好公证质量与收费的关系、处理好公证质量与执业风险的关系、正确处理公证质量与拓展证源的关系。在目前证源不足的情况下,通过宣传提高公证社会知晓率和改善服务态度等措施,拓展证源,坚决抵制降低公证质量标准和降低公证费的做法,及时审查、办理、审批、按时出证,按规定时间归档。没有发现压价竞争,超标准收费、办证给付回扣的现象;没有发现律师在停止执业期间私自办理案件;更没有发现律师以假借法官、检察官、仲裁员的名义或者联络、酬谢为名向当事人索要财物或者其他利益;也无律师在执业期间以非律师身份从事法律服务活动的现象。

转变作风、上门服务,进一步拓宽服务领域。为有效提高服务质量,扩大法律服务效应,改变以往的工作方式,主动上门为群众服务。一是提供上门服务。对当事人因困难不能亲自申请办理遗嘱、赠与、委托、声明书等公证事项,指派公证员预约登门服务。对涉及百姓切身利益的公证事项,公证员还主动下乡、进企、入户,现场办证,极大地方便了群众。二是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对经济困难的老、弱,病,残等无能力或无完全能力等当事人,不推、不拖、不等,在认真调查的同时,积极为其提供法律援助。三是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除建立完善了服务审批、质量检查、人员管理、质量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等内部制度外,还建立了节假日值班制度,保证每天都有工作人员接待法律咨询、办理服务事项,并积极向群众宣传法律知识。

加强学习教育培训,不断提高法律服务队伍素质。为不断提高法律服务工作者自身素质和服务水平,对所有工作人员进行定期不定期的岗位培训,重点学习领会业务所涉及的各类法律法规及司法部和省厅有关精神和规范性文件,使律师、公证员充分认识到对法律精通的必要性以及严格程序、规范执业行为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引导树立高质量的服务意识。

2013年12月至2014年9月份为止,共办理公证案件183件,民事82件,经济101件,收费37830元。共办理各类案件126件,其中民事83件,刑事26件,法律援助案件20件,共收费124900元,案卷归档126卷,担任法律顾问6家。(庆阳市宁县司法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