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仵明 王波宁)7月3日,庆阳市合水县法律援助中心成功调解一起农民工工伤事故赔偿责任纠纷,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家住合水县吉岘乡丑家川村村民李某于今年5月20日在某工地干活时受伤,经县医院检查诊断为左脚粉碎性骨折,工程队立即安排李某住院治疗,在李某住院27天病情好转后出院。住院期间,工程队支付了全部医疗费用,但在李某办理出院手续时,工程队只字不提他在住院期间的误工费及工程队拖欠的劳动报酬等其他费用。事后,李某家人和工程队多次进行商量,均未达成一致意见。
7月2日,李某的亲戚向合水县法律援助中心求助,该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郭利荣立即安排工作人员和工程队取得联系,为双方讲解法律规定,并就对应的伤残等级、工伤赔偿标准为申请人出具了合法、合情、合理的赔偿计算表,缩小双方调解的距离。考虑到李某伤情未愈行动不便,无法到现场进行调解的实际情况,办案人员主动提出上门进行调解。应双方要求,一旦调解协议达成,必须进行公证。
7月3日下午5时30分,工作人员与县公证处进行联系,请求进行现场公证,并冒雨和公证员一同赶往李某家。经工作人员劝解,并根据法律规定对工伤赔偿标准进行了详细解释,双方当事人达成一次性赔偿协议,并现场进行了公证,兑现赔偿款和拖欠的劳动报酬等共计60000元,李某拿到了赔偿款,感激的泪水夺眶而出。一起因劳动工伤引发的赔偿纠纷在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的积极努力下划上了圆满的句号,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全面保障。(庆阳市合水县司法局办公室供稿)